“呃……所以这里是大人的书房对吧?”银衫见他微微颔首,慌忙道歉,“对不住,真是对不住,我收拾收拾,马上出去!”
他在看她写的字啊!银衫的脸颊热烫了起来,瞬间想找个地洞钻,因为她的字迹委实见不得人。
“能告诉我你在写什么吗?我实在看不出来。”楼天临索性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倒着看,看不出来,现在正着看,也是看不出来。
要他说,这是鬼画符。
银衫脸更烫了。“我……我在写小说。”
楼天临的眉毛微微往上挑起,颇为讶异。“小说?”
这答案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说写家书还过得去,写小说?小说怎么能写得这么大?这要叫人如何读?银衫忽然想到,或许可以请他代笔,他或许会愿意帮她这个忙……
她连忙一股脑的说道:“不瞒大人,我在房里看到几本小说,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如果我写的小说能卖钱的话,也能暂时解决家中的困境。”
楼天临其实知道她的情况。
他让路明打听过,她爹孟百刚在打猎时失踪了,家里顿时陷入困境,她娘杜锦娘病着,还有六个弟弟妹妹,日日睁眼便有八口人要吃饭,连孟来宝的诊金都拿不出来,可见情况之窘迫。
纵然如此,那一夜她还是收留了他们一行人,并没有因为自身难保就视而不见,就凭着这一点,他想帮她……不,他会帮她。
她背着弟弟、牵着妹妹在医馆前一筹莫展的模样还历历在目,他不想再让她经历同样之事。
“恕楼某失礼,孟姑娘可是上过学堂?”既然有心要帮就要有底,她说看了小说,可见识字,可又写不好字,就让他摸不透了。
银衫知道他的意思,若是没上过学堂不可能认得字,若是上过学堂不可能把字写成这样。她没回答上过学堂与否的问题,只模棱两可地说道:“我知道字要怎么写,就是写得不好……”
她又不能说,她会原字笔、铅笔,不会毛笔,也写不惯这里的纸。
楼天临见她说不清便也不再追问,反正已确认了问题核心,便道:“那么姑娘要写什么样的小说,可是已经想好了?”
银衫一叠声地道:“想好了,都想好了,我就是字写不好……”楼天临微微笑道:“如此,由姑娘口述,楼某代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