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起立,送法官离开。
沉佩璿从审判席旁专门开给法官走的大门离去,她转过身,擦掉眼泪──这是她心中最大的為难,也是她当法官以来常常面临的痛苦,每一个案子都要考验她一次。
大家都相信她手上的槌子,相信她心裡的天平,相信她就是代表善恶,可是连她自己都怀疑善恶、好坏,哪有这麼简单?
严士扬都看到了,他站起身从一旁的门走了出去──这裡虽是地院,不是地检署,但他就像是在跑他家厨房一样,他可熟门熟路。
绕过一段走廊,再转个弯,果然,他看见了沉佩璿,她就站在中庭花园的某个角落,拿著一杯水却没在喝水。
严士扬一阵心疼,他突然懂了她的挣扎──原来她在这个位置上,每天面临的都是这麼多痛苦的事,寻常人迴避即可,她却得一一解决,逃无能逃。
走到她身边,严士扬对她笑著;沉佩璿当然也看见了他,回给他一个无奈又疲累的笑容。
他真的心疼,為她心疼,尤其是听到她刚才那段自白,真不想承认,连他都红了眼眶。
他们什麼话都不说,好像什麼话都不需要说了;他们太熟悉彼此了,一个眼神与微笑就可以知道彼此的想法。
不用说,什麼都不用说,如果需要安慰,就把自己的肩膀借给彼此吧!这已经不只是朋友的肩膀,是比朋友更深的关係,这点他们都心知肚明。
「快点、快点,去慢跑吧!」
「没问题!」
「可是只有慢跑很无聊耶!」
「……那我出题目考你好了。」
「放马过来!」
「来背条文好了!请背出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我想想……意图散佈於眾,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為诽旁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十章
「不错!换你考我。」
「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七十七条,有关於……」
「不用提示,我会。『当事人主张有利於己之事实者,就其事实有举证之责任。但法律别有规定,或依其情形显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算妳狠!那我再考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