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立刻站起来,「庭上,这份自白如果作為证据,等於是让我的当事人承认这十七件窃案全部都由他所為……」
「我本来就不会只凭自白来判案,每件窃案都应该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据不足就是无罪,绝对不会让他统统扛起来。」她很明快的认定,法庭内没人再说话。
但是她还有话要说──於公,她应该说;於私,基於这多年的交情,她更该说。
「严检察官,『讯问被告,应出以恳切之态度,不得用强暴、胁迫、利诱、诈欺、疲劳讯问或其他不正之方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说得很清楚,我想你一定知道。」
「我知道啊!」
「既然如此,為什麼每次讯问被告,都要这样大小声?」
「庭上,大小声不代表就是强暴、胁迫,只能说,我天生嗓门大。」他说得很「恳切」。
旁听席又传来低声窃笑,甚至连坐在检察官席的另一位检察官也抿唇笑著──毕竟地检署的人都知道,沉佩璿与严士扬可是同窗四年的大学同学,听这语气,明显是在互槓。
「嗓门大也要注意别人的耳朵受不受得了!我审理了几件案子,都从你手中起诉,每件案子的被告都声请我排除自白作為证据,每个人都说被你强暴、胁迫,是每个人喔!没有一个例外喔!」
严士扬很无奈,坐正在位子上,「庭上,侦讯取得自白,只是让被告有个配合调查,展现犯后良好态度的机会,坦白说,除此之外,自白没什麼意义,况且检方有自信,我们在物证与人证的蒐集上,已经做得很齐全了。」
「既然如此,那為何不做得更完美一点?讯问的时候,声音放小声一点不就好了?你可以省麻烦,被告也不会一天到晚质疑你非法讯问。」
「抱歉,庭上,侦讯的时候,火气一上来,就会比较大声。」
严士扬此话一出,沉佩璿也不客气了,「每次审理你起诉的案件,我还得花时间去裁定这个证据该不该排除、那个自白该不该排除;对!这是我的工作没错,但你侦讯时,火气不要太大、声音小声一点,就可以帮我省掉很多麻烦,严检察官,这只是举手之劳吧!」
「我……」
眼见这两人竟然就要当庭槓上,连被告和他的辩护律师都愣住,另一位检察官赶紧站起来想要缓颊。
「士扬,别说了。」小声劝诫,再看向法官席的沉佩璿,「庭上,检方这边知道了,以后会多注意的,检方知道庭上关注的是被告的人权以及检审和谐,检方会注意的。」
严士扬看著她,眼神裡竟然还有著一丝无奈,好像她很不可理喻的模样,沉佩璿在心裡嘆口气,她太认识他了。
他為了自己心裡的正义,可以就这样往前冲,什麼都不顾;而她,从以前到现在,也就只能这样在后面拉著他,别让他冲太快。
「今天先到这裡,下次开庭时如果没有别的程序要进行,我们就辩论终结,到时会宣佈宣判期日,退庭。」沉佩璿站起身,所有人都起立送法官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