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天啊!闻起来超香,看起来好好吃喔~~米饭裹上一层黄澄澄的蛋液,炒得粒粒分明,我在美国连做梦都会想到它!」
「那就多吃点。」贝一苇舀了好几勺到她的碗里。
「别把炒饭全让给我了,你也吃啊!」
「好。」他笑应着,但动作却不曾停过。
随後送上的红糟肉、金华火腿焖高丽菜、豆腐粉丝煲、绍兴酒佐酱烤龙鳕与椒香花缪炖鸡汤,又引发她一阵欢呼,邻近几桌客人闻声不由好奇的转过来,带他们看见乐睇时,好奇的目光顿时转为惊艳。
事实上,打从乐睇一走出国家戏剧院,注目的视线就不曾少过。
因为常年练舞,使乐睇的身段显得格外纤细,而且她似乎比他记忆中高了一些,站姿与走姿自然透着舞者的优雅。
当然,她的衣着也功不可没。
她内穿一件简单的庞克风格长版白t,外罩烟灰色剑领短板西装外套,袖子随行的卷起,露出手腕上bligblig的手环,食指上硕大的拜占庭风格戒指,与松松系於腰间的皮带扣相辉映。
她的下身则穿着所有女人不惜力行减肥也要塞进去的超细身黑色skny牛仔裤,极窄的裤管延伸了她原本就修长的小腿线条,最後在黑色漆皮踝靴中完美收束,肩背一只磨损的半旧、镶有铆钉的软质大挎包,一头乌瀑般的长发则用黑色皮绳信手紮起,随意的垂在肩侧,在斜戴一顶黑色绅士帽。
非常时尚,超级有型。
若不是知道她是一名现代舞舞者,贝一苇肯定会以为她是误将台北街道当伸展台的模特儿。
三年的时光有如魔法一般,让一个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个性与自信兼具的女子。
意识到贝一苇的目光,乐睇不由笑问:「有什麽不对吗?为什麽这样看着我?」
贝一苇摇摇头,笑道:「你变漂亮了。」
「谢谢,」她以茶代酒,笑着朝他举杯,「你也很帅!」
经过了三年职场的历练,贝一苇已经完全退去当年的书生气,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昔日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老是穿着连帽t恤与牛仔裤的男孩,已被眼前这个穿着合身西服的男人所取代。
如今的他,一望而知的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温暖的眼神。
乐睇曾经想像过,若是两人再见面,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她想过自己可能会失控落泪,或是像那些愚蠢的肥皂剧一样,愤怒的质问他当年为什麽不告而别?
可是当两人再度聚首,乐睇才发现,痛苦过、生气过、埋怨过、消沉过,但最後沉淀下来的,只余那些美好的记忆——
原来,贝一苇从没有自她的生命中消失,他一直存在於她的心底。
「看起来你混得不错啊!穿得西装笔挺的。」乐睇笑道。
贝一苇看了自己一眼,有些好笑的问:「穿西装就代表混得很好吗?」
「嗯……该怎麽说呢?」乐睇努力地搜寻脑中的中文字眼,「感觉有种专业人士特有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气质。」
「在我父亲底下做事,被磨出来的。」贝一苇并不想多谈自己,「你呢?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