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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eal中,女歌迷最喜欢的是万人迷主唱武焰,而男歌迷最爱的则是键盘手靳炜,曾有男歌迷号称自己是靳炜的同志爱人,要靳炜给他一个交代,但也有远渡重洋来到台湾的金丝猫要求靳炜与她共结连理,只为了“我第一眼就知道我们是前世的恋人”。

据说,他的俊美带着中性的气质。

她很想看看那个人是怎么的俊美法,只不过点阵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写真尽是一片黑漆漆的,根本看不出有丝毫俊美的样子。

而撇除打印不清的外貌,其它能抓的,大概都在那叠厚纸上了。

长途飞行的疲倦,让若中打了个呵欠,“不怎么样。”

男子笑意更浓,“的确不怎么样。”

“不过也有可取的地方啦,世家子弟却靠自己,这点就很难。”若中看过太多因为钱而败家的例子,“歌迷把他神话了。”

“这总不是他的错了吧?”

“我没说他错呀。”若中一脸无辜,“他当然有优点,可是还不至于到万民朝拜的地步吧?明明就是一个人,为什么要把他当神看呢?”

真要找人拜,也应该是对他们这群人民保母吧。

多少次出生入死,多少次身先士卒,为的不就是社会的安定吗?如此搏命,却不见有人组成什么刑警后援会。

男子噙着难掩的笑意,“这我也不懂。”

“我不是问你,我只是自言自语。”

两人走到机场的停车场,若中将行李放在后车厢,男子将车子开上高速公路,快速且平稳的飞驰前进,经过一条条宽广的街道,大楼林立,放眼望去都是商店,游客多,街道有种懒洋洋的气息。panel(1);典型的观光城市。

比起台湾,这里的气温比较低,若中吸了吸鼻子。

男子察觉到她的异状,“沈警官的衣服有带够吗?”

“可以。”若中对他的细心报以微笑,“还有,叫我若中就好,沈警官三个字留给别人叫吧。”

男子笑了,“有什么差别?”

“当然有。”若中振振有词,“保护靳炜是我的责任,我既然接下了,就得好好工作,名正言顺,言顺事成,我跟他没有私交,只叫名字太过亲切。”

男子笑了,却没答腔。

过一会,若中忍不住了,“你在笑什么?”

“我可以讲,不过你不能生气。”

“好。”

“我在想,你应该不喜欢靳炜。”

若中心中突地一怔,奇怪,他怎么猜对了?

“我可没那样说过。”

“你说的理由,全部不是理由,事实上你只不过不喜欢那个人,所以不想让他喊你的名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