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峻扬摇了摇头,“如果你现在的样子流出去,保证一个月内你的歌迷人数会减少一半。”
庄宜珊是他认识两、三年的朋友了,两人颇合得来,电视上她是个娇羞女星,
私底下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爱吃爱睡不说,还很爱起哄。
“偶像也是要吃东西的嘛,你厨房有什么东西可以马上吃的吗?”第二次合作,加上跟他很熟,也来过这里几次,所以庄宜珊十分自然,“水饺?麦片?微波饭盒?饼干也行。”
“今天中午的剩饭剩菜还有一点,要不要?”
“啧,没诚意,我又不是毛毛。”
刘子豪听了哈哈大笑,其他几人也忍不住笑出来,张家君笑了几声,又很快忍住──他是新人,久闻卫峻扬的编剧功力,能演出他的戏几乎就等于走红的保证,他好不容易经过试镜才争取到这个演出机会,角色的讨喜与否都取决于编剧的大手,他得让编剧留下好印象才行。
这里面除了他之外,其他每个人都跟卫峻扬合作过,他们可以开卫峻扬玩笑,他可不行乱开。
“嗯?不过说到毛毛,今天怎么不见它?”庄宜珊左右看了一下,“毛毛?”
“别叫了,它在楼上。”
除了张家君之外,其他人都露出惊讶的表情──毛毛耶,那个离开卫峻扬一公尺都不愿意的毛毛,居然在楼上?
刘子豪半开玩笑的说:“不会才相亲回来就想老婆吧?”
“想狗饼干还差不多。”卫峻扬笑著说,“我楼上新养了一只猫,毛毛跟她很合得来,这几天都玩在一起。”
也有养猫的庄宜珊兴趣来了,“买的吗?还是人家给的?”
“捡来的。”
刘子豪一副受不了的样子,“你怎么老捡东西回家养?以前捡狗,现在捡猫?这只猫叫什么名字?”
卫峻扬想起江晶雅那苹果香味的吻,嘴角不自觉露出一丝笑意,“苹果。”
第五章
什么叫做只羡鸳鸯不羡仙──卫峻扬这十天过的就是这种生活。
每天九点起床,查资料,跟江晶雅一起弄午餐,然后把饭菜搬到后院的檐廊下,在夏日的微风中,一边谈天一边吃东西,下午他写剧本,她跟毛毛就在旁边,有时候自己看书,有时候靠在他身边乱给他出主意。
以前,他自己润稿,现在有了一个小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