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形容……

应该说是轻快吧。

“轻快”是个不错的形容词——也觉得他哥哥好像丢掉了什么很烦心的东西,或者是困扰他的情绪,总之,现在的他看起来不太一样。

“哥,在巴黎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好事?你看起来心情很好。”

“记得在戴高乐机场我要你看的那个女人吗?”

“如果我们早点相认,我就要叫她大嫂的那位?”

“就是她。”朱天郡笑笑,“以前,虽然我在嘴巴上说原谅她了,但内心并没有,能在同一个地方工作,是因为我想表现自己不在乎,但其实……”

“是在乎的。”

“我一方面觉得她还是我当初认识的那个人,忍不住被她吸引,一方面又觉得怎么可以被同样的石头绊倒两次,很矛盾,当然,还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我的自尊——但无论我怎么想,都无法否认自己想跟她在一起。”

“你决定了?”

“对,我再也不想否认自己还爱她这件事。”就像母亲那时说的——离开她,然后失去她,或者原谅她,然后重新得到她。

朱天郡有记忆以来,父母俩过得很幸福,他们绝对是一对相亲相爱的夫妻,如果忘记一件事情能换来三十年美满的婚姻生活,那么他就找不出继续记着那件事情的理由。

不管是她把他以为是明易说出“至少这辈子我很真诚的说过一次我愿意,我也真心诚意的觉得能跟身边的人白头偕老”的时候,或者脱口而出“晴天”这个孩子名的时候,他内心都会有一些难言的感动。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一起把她带回家,爸爸跟阿姨没看过她不是吗?如果一起来,我们可以全家一起吃饭。”

“她的美签应该早过期了,何况,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总不能说我决定重新开始,所以就强拉着她上飞机吧。”

重新开始只是大原则,在这个大原则下还有一堆问题待解决。

当他问她为什么这么快就回台湾时,她说“因为我发现他不是真的喜欢我,只是需要一个人投资他的工作室,所以我就回来了”——是很好的理由没错,但她说得太流畅,流畅得好像练习过数遍一样。

可与流畅的语言相违背的是不安的肢体动作,她不断的在扭手指。

洛娜说,“可栗是为了钱才嫁给你,她早知道你是谁” ,这话听起来没问题,但仔细想想,酒吧的老板说得好像比较对,“如果纯粹只是想要钱,她会继续把婚姻维持下去” ,如果她花两年多的时间跟他恋爱,好顺理成章嫁给他,那么就没道理才结婚短短六个月就跟他离婚。

如果她真的爱伦教男爱到不行,爱到愿意抛弃这个婚姻,那么,又怎么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离开他……还有,她知道天海的存在这件事也非常的古怪……

张可栗一出机场,马上就有一堆未接来电跟劈哩啪啦七八封简讯——看那个来电显示,不用想也知道简讯是谁发来了。

她很了解那个人,因为她没听从他的安排,所以大少爷有点不爽,这种情况下说出来的不会是好话,还是先不要看好了,免得影响心情。

她应该先去接毛毛,带它去散步跟玩接球,让毛毛跟她心情都好一点之后,再来看这些简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