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叹怒的瞪他,「谁要做你的小老鼠,而且我才不是老鼠。」
他继续坏笑,「妳从小怕我,不是老鼠是什么?」
说着,他吻着她挺翘的鼻头,趁其不备,一口轻轻咬住,痛得她哇哇大叫。
画面切换,她躺在床上正熟睡着,早起的他调皮的把镜头对准她素净的小脸。他从口袋拿出画笔,居然在她的小脸上作文章,搞得她面目全非。诸如此类的恶作剧,层出不穷,那段时间,她真的很像他的小老鼠,被他恶劣的对待,毫无反击之力。
陷入沉思,过往的一幕幕浮现脑海,眼眶不禁湿润。原来,他们之间,也曾如此幸福快乐过。
dv下压着一本蓝皮封面的册子,她心底一愕,这是……她的日记本。
她颤抖的翻开,绢秀的笔迹,出自她的手笔。
日记里有她第一次和他争吵的理由,第一次被他推倒在地,第一次被他捉弄,第一次与他单独在家,第一次被他吻住双唇,第一次……
她生命中有太多的第一次,全都有他,全因为他。
往后翻阅,绢秀的字迹没了,竟成了龙飞凤舞、苍劲有力字体―
她离开的第九天,我仍然不敢相信我们离婚了,那个怯懦的、胆小的、对我唯命是从的小女人,居然说走说走,抛下我和儿子,这狠心的女人,从此以后,我决定恨她!
她离开的三十三天,心情超级烦躁,工作极不顺心,原来,我也会为了一个女人借酒消愁,独自在酒吧里买醉,连自尊也失去了,我还是雷昕汉吗?
儿子终于取名了,本来想叫雷恨晴的,不过算了,就叫浩阳吧。还好,那笨女人留了个宝贝给我,否则,我拿什么去思念她,见鬼,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她。
已经整整三年了吗?可到现在,我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真正忘记过她,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在她的心裹,我真的就那么不可原谅?还是她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我?
最近有个叫顾媚莹的女人像八爪章鱼一样缠人,不过偶尔利用一下她的明星身份也未尝不可,就不信那笨女人在看到我和别人的绯闻时,还能泰然处之。
媒体传得绘声绘影的说我要跟别的女人订婚了,可是,见鬼了,她居然还是一点反应都没,难道她真的一点都不在乎?还是她完全把我忘记了?
今天我做了一件蠢事,清晨起来,我将她送我的那枚濂价戒指扔到垃圾筒,两个小时后,我像个白痴一样跑到垃圾场,花了七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把那见鬼的戒指找了回来,因为这个丑束西,是她留给我唯一的纪念……我用了八年的时间去思念一个女人,本以为她会在我的生命中彻底消失,没想到今天,她居然像个傻瓜一样出现在我的办公室,我……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真他妈的有点激动,我怎么会像个十八岁的青涩少年一样,连心,都跳得毫无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