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私闯民宅!”她控诉地指着他,“没有经过屋主的同意,你怎么能正大光明地踏进我的地盘来!”
“我是你男朋友。”他瞪了她一眼,正大光明地坐在她床边。欧阳姑娘的这间蜗居,这几年他哪日不来此一游呀?现在才要告诉他“私闯民宅”,为时已晚了四年了。
四年,足够让青涩冷漠的少年长大成人,虽然他未经风雨历练,但也已展露出青年的翩翩风采来。
反观这株白痴的兰花,却没有一点点的变化。四年,时间似乎并未在她身上辗过,并未留下年轮的辙印。二十三岁的成年女子,偏偏还好像十三岁的邻家女孩一般,耍赖贪吃、爱玩成性。唉,长不大的小孩!
但偏偏这样的小孩却迷了他的眼,让他的心动无法停息,让她的痴恋一日深过一日。这一生,注定他要跟着她、逃不出她的魔掌了。
无可奈何,心甘情愿。
男朋友?她还是如以往一般,皱了皱鼻子。
“好了,快点告诉我,你准备进哪家公司。”他非常坚持。
“我不知道。”她可怜地扁扁嘴,“呜,这一次我承认比不过你了,我输得好惨!”
现实社会,真的很现实。这年头,不管你是否身怀绝技,只要是容貌出众、性别为男的同胞,就是市场上受宠的天之骄子,而普普通通、又身为女儿身的可怜的红颜们,就职的范围则少了许多,限制也多了好几筐。
昔日打成平手的冤家对头,而今一入社会,胜负瞬间即可分出。呜,她输得好不甘心。呜,她好眼红他的炙手可热!呜……虽然她也能轻松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职位,但她就是看不顺眼这势利的社会嘛!呜……
“算我败给你了好不好?”他没好气地弹了自怜自艾的丫头一记,“多大的人了,还玩不腻这一套!”
“我就是喜欢嘛,你看不惯就走人啦……”她再用力地“呜呜”了几声,挑衅地睨着他。大门就近在眼前,很方便的。
“白痴兰!”他用力地推她,“躺里面一点儿!”
“干吗?我这是单人床,很窄的!”挤不下长腿长脚的他啦!
“谁让你这么胖!”他理也不理她的抗议,依然大方地霸占了她一半的床位,用同她一样的姿势仰面躺着,与她共享着同一个枕头。
“你又在骂我!”她哪里胖啦?她只是有一点点丰满而已,“我的体重还在正常范围内的!”
“是。你是减一分则瘦,增一分则肥!”他哼了一声,大手抓起她的肉手摇一摇,“只见骨头不见肉嘛!”
“啊,你在嘲笑我!”她顺势扯过他的手来,示威地亮一亮自己白晃晃的尖牙。
“有本事你再给我留一排牙印呀!”好事成双也不错。
“你以为我是狗呀?”这个人!一点儿也不懂甜言蜜语,他怎么追女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