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路人女的尖叫,引来四面八方的注意,在发现大明星就近在眼前时,一场追星路跑又开始,粉丝像蝗虫从四面八方窜出,甚至连刚才的那群粉丝也一块加入,人潮有加大之势,而那个被追的人却还笨拙地跑着,那些粉丝个个活像三天三夜没吃饭,饥渴的目光仿佛见到了肥嘟嘟的羔羊,以排山倒海之势扑去,羔羊被吞吃入腹是迟早的事。
“shit!”琴桦暄啐骂一声,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他,她明白这么做很蠢,也很多管闲事,但就是无法置之不理。
她赶在那些饥渴女逮到司英理前,抢先一步抓住他。“跟我来!”说完,将他拉向一间店面。
这儿是她的地盘,大街小巷熟到不能再熟,心知他扭到脚,跑不快,所以只是盲目地逃是不行的,一定得智取。
她带他从店面的前门进入,然后从后门跑出,绕了几条巷子,过了几个街,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最后躲进一栋公寓大楼,总算躲过那些难缠的粉丝,但还没到安全的地步,因为那些粉丝仍在街头逗留,一副不死心的模样。
“谢谢你又帮了我。”司英理笑道。
“不用谢,我只是不想看见一具尸体横陈正路上。”她语调冷淡,注意力始终放在外头,那些女人还在附近搜索,看来一时半刻是不会死心了。
司英理站在她身后,静静欣赏她脸部的轮廓,她的装扮跟上回给他的印象一样,长发仅以一圈橡皮筋束在脑后,有几屡刘海凌乱地落在额头和两鬓,几滴汗珠在她额上闪闪发亮,穿着打扮十分随兴,不像围在他身边的那些女孩,总是穿着时下流行的服装,身上喷着香水,在乎自己的睫毛是否够长,唇色是否鲜艳。
在他眼里,她的不羁反而很有个性,但同样的,对于她在自己面前完全的不做作,连稍微整理仪容的欲望都没有,令他无法不注意她。
“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在两人独处的时刻,她竟全心注意外头的动静。
琴桦暄白了他一眼,这里也还有一个不死心的人。
“萍水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明明是很有诗意的句子,从她口中说出来就是很讽刺,散发出拒人千里之外的淡漠,不过对于有话直说的她而言,这么说已经很客气了。
司英理丝毫不以为意,她越是如此,他对她的兴趣越高,既然她不肯说,那么由他先自我介绍。
“我叫司英理。”
她没反应,连正眼都没瞧他。
“我身高一八七,体重七十五,目前从事模特儿的工作,常在世界各国的服装发表会走秀,上回我为一家饭店拍广告时,我们曾见过一面——”
“我知道。”她突然打断他的话。
“你知道?”
一直不正眼瞧他的容颜,终于正视他的眼。“我有看电视,当然晓得你是现在红得发紫的名模,也记得上回拍广告的事。”
这么坦白,他还指望她是欲迎还拒呢,结果不是。“原来你记得,我以为你没认出我。”
“你这么红,除非是山顶洞人或外星人,否则谁不晓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