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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搔搔头,陪着心虚的笑脸坦承。「真不愧是原御影先生,这样也被你识破,嘿嘿。」

钟依依怔愣住,狐疑地问:「你真是记者?」

「是呀是呀,这是我的名片,请多指教,不知小姐贵姓啊?」能被这么美的小姐勾缠住,艳福不浅哩。

她哑口无言地瞪着名片。这人当真是记者?一股火气冲至她脑门。

「既然是记者,没事打扮成饭店人员做啥?」

「小姐你有所不知,一般名人对记者都会有警戒心,这样探不到内幕的啦,装成饭店人员,比较容易接近那些名人,也可以偷听到一些八卦消息咩。」身为狗仔队的一员,必须具备十八般武艺,「变装」是最基本的招式,所有的读者都要靠他们才有八卦可听。

男子还在洋洋得意地解说自己伟大的事业,不知何时左右已被人挟持,他浑然不觉。

「请他出去。」原御影冶冶地命令,一声令下,两个高大魁梧的铁汉一提,像拎着一包垃圾一样,将男子给拖了出去。

不速之客的下场便是如此,钟依依打了个冶颤,如果原御影知道她没在受邀宾客之列,恐怕也会把她扔出去。

很有可能,这人看起来就是一副「下知怜香惜玉为何物」的面孔。

唯今之计,只有见机行事。

「你好讨厌喔,什么人都记得,却偏偏把人家的名字给漏记了。」她不依地娇嗔,把责任推得一乾二净,改怪起他来了。

「如果有,我会记得。」

这话有些暧昧,挺像是搭讪的词令,要不是那张脸太过阴沉沉,她会以为对方是来搭讪的,还怪得很,心口没来由地怦怦直跳。

真是的,她在想什么!人家可不是来搭讪,而是来调查她的。

如果被他查出她的可疑之处,她岂不是没戏唱了?得想个法子躲开麻烦,她作状拿出一条丝绢擦擦小嘴儿,脑子里努力地转呀转的,假装一个不留神,丝绢让风给吹了去。

「哎呀,我的手绢。」她轻叫。

巾帕随风飞去,掠过他身边,眼看就要飘出阳台莎哟娜啦了,他突然快手一伸,抓住了手绢,一回头,娇人儿也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