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霜点头,两人并肩走出啤酒屋。

这一刻,雾霜才发现,身边的男子长得真俊──

只有“帅”字可以形容,他很健硕,而且看起来很酷,他不笑时,脸上的表情,倒似希腊神话里的太阳神。

尤其,他特立独行,脑后扎了一绺马尾,给人一种放荡不羁、时髦流行之感。

留着长发的男人!?

平心而论,那一头长发总是让人无法接受,雾霜也是其中之一。她为他感到可惜,如果他不留长发,铁定会成为众多女人追求的对象。

因为外表粗犷的他,带给女人一种特殊的安全感。不过雾霜也不否认,留着长发的他,也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你是不是很喜欢音乐?”她猜着。

“你怎么知道?”他眉开眼笑。“简直是爱死了!在美国时,摇滚及蓝调总是伴着我。”

这完全与雾霜相同,她也是个“乐痴”。看着他欣喜若狂的神情,雾霜也笑了,她猜得一点也不错;留着长发的男子多半是音乐狂徒。

或许,他们都喜欢标新立异,走在时代的尖端。

雾霜很喜爱音乐,但她喜欢的是贝多芬、莫扎特、萧邦、柴可夫斯基、孟德尔颂等古典音乐家的演奏曲。祁家风光时,她还是大学音乐系的高材生哩!

但是现在的她,再也不会如此想了。自祁家垮后,她才深深明白,自己不是什么“音乐才女”,一切都是显赫的家世、金钱的堆积,造就出她的名气。她一直被蒙在鼓里,背后不知有多少人在嘲笑她的天真与无知。

“看你的马尾,还有新潮的打扮,我就猜到了。”雾霜告诉他。

“嗯!聪明的女孩。虽然我们并不熟,但我们真的满投缘的。”姚毅认同道。

※※※

“送到这里就好了吗?”他们到了台南车站,正是清晨七点。

“是的,我可以自己搭火车到高雄。”她感激道。“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再说一次,谢谢你救了我,我才能再次站在这块土地上。”

“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姚毅想再次确定道:“你──不反悔?”

“不!”她莞尔一笑。“我才不会像你那样拋妻弃父。我会好好地侍奉“他”,陪“他”度过“他”的余生。”

这里的“他”,姚毅当然知道指的是她的肺痨先生。

“你这样勇敢,反让我惭愧不已,觉得自己好懦弱。”他实在羞愧。“我不是个大丈夫。”

“你有你的选择,我没话说。”雾霜抬头望着铁轨,火车正从远方缓缓驶来,她道:“火车来了,我要走了!”

“祝你幸福!”这是他仅能说的。“再见!”

“再见!”她跃上火车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