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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也奇怪,回想当初,我们班的同学,不跟任何人说这种事,就独独跟夙云说,还乞求夙云别说出去。那时,我真的很守口如瓶,一直替那些同学保密,直到我毕业许多年以后。

那一天,和朱笔抽空喝茶,大概感叹良深,抑或“茶醉”了,竟向朱笔吐露了。

朱笔大惊失色,随好一脸不可思议。“奇怪!为什么她们都告诉你,不会告诉我?”她随即一脸正经地说:“夙云,其实你真的有你的魅力,没想到同学这种可怕的行为都向你吐露。”她想了想,又说:“大概你是务必齐念佛之人,她们确定你不会告密或大声嚷嚷,所以她们在无助之时,才会找你吐露。”

“也许吧!”我说。“当时,五个同学告诉我,我都告诉五个同学同样的话:别拿掉小孩,你没有资格扼杀小孩生存的权力。”

其实,我说也是白说,因为,她们后来都走上相同的路——堕胎。

想一想,不管是十七岁、十八岁……在你们这种花样的年华,实在很难有勇气迎接生命的诞生,所以,大部分总是选择最不人道的做法。我想谈的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今天,夙云不是在讨论“贞操”、“道德”……而是在告诉你们女性的生涯规划。

为什么从前的人强调女子要重视贞操、守节,无非也是在保护我们女孩自己。古老的教条,在某些方面而言,其实是在教我们。

毕竟偷尝禁果,百分之九十会怀孕,这数字很高,没什么侥幸,若你发生了,你只有十七岁,你怎么办?

我完全记得我那位同学,在十七岁把小孩拿掉的隔天,在学校厕所,伏在我怀中哭好几个小时。

我不相信,女人能不在意肚子里的小孩,或者是在妇产科的手术台上,能不当作一回事。

在夙云的公司,有一位扫地的欧巴桑,她年纪很大,工作也很辛苦,有时候,碰到我时,她总是会跟我聊上几句。

有一次,她说:“儿子快退伍了,到时,她就让儿子养,不用那么辛苦地清洗办公室了。”

我说:“欧巴桑好命喔!”

又过一阵子,夙云遇见她时,她忧愁满面地对我说:“我的儿子才十九岁,儿子的女朋友才刚满十七岁,但儿子的女朋友却怀孕了……”她说了很多,最后决定让他们结婚。

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毕竟,欧巴桑肯负责嘛!

可是,情况并非想像中的好,之后,每当我碰到欧巴桑时,欧巴桑总是直向我抱怨媳妇怎么不好,怎么嫌他们家没钱……

其实我并不怪欧巴的媳妇,毕竟她才十七岁,只是个大女孩,一下变成妈妈,变成妻子,变成婆婆眼中的媳妇,这种多重角色,成熟的女人都做不好了,更何况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大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