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查你亲生父母的下落,你按照爸的遗嘱找了一位八字符合条件的女孩结婚,她十四岁,噢,不……现在应该是十六岁了,你把她留在台中由沈婆照顾,记得吗?」

经二妹提醒,冠天爵总算想起有这么一回事。这几年忙于追查父母下落及医院的工作,老早忘了自己在结婚证书上签过名、盖过章,更忘了自己有一个妻子。

想到妻子这两个宇,他脸上显现不屑,神情益加清冷。

「没什么好想起来的,留着她不过是权宜之计。」

「是喽,所以我的计划也是如此,结婚不过是为了拿回项链的权宜之计。」

话是不错,但冠天爵总觉得不妥。现在社会上有不少人还抱持着传统观念,对离婚的男人持宽容态度,但对离婚的女人却有一道苛刻的标准。

他这做大哥的不忍心看二妹这么牺牲。

「我不明白,那条旧项链并不是你母亲送的,也跟你去世的家人无关,为何你这么重视?」

冠凝嫣身子微微一震,脸上的表情开始不自然起来。

「因为我很喜欢那条项链。」她避重就轻地带过。

「如果你这么想要,我们随便一个人都有能力买上百条送给你。」

「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她迟疑着,半天回答不出来,冠天爵更加奇怪她为什么如此坚持。

「如果项链不是很重要,放弃算了。」

「很重要,极为重要,重要得不得了!」

「是是是,眼睛不用瞪得这么大,我知道了。」

「我不管,总之我一定要拿回我的项链,不论用什么代价。」她信誓旦旦地说。

冠天爵深深叹了口气。「好吧,希望你的决定是对的。如果结婚后受到了委屈,一定要告诉我,大哥会为你出头。」

「谢谢你。」她看了下手表,发现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跟jack约好要护发。」

「jack?那位装扮花俏、举止像女人的男人?」

「是呀,若幽的朋友,难得你会记得他的名字。」

对冠天爵来说,要忘记这个人很难。「听到他的声音,会令我有把手术刀当飞镖射的冲动。」

「但是他的技术的确一流,我先前请的一位法国名美发师,功力都没有他好呢!」

她摸摸自己的一头长发,因为发质太细又太软,通常烫好的卷度无法维持太久,不到一个月就变直了。但jack的技术却可以让她这次的大波浪长发维持半年,不但未伤发质,还越来越有光泽,说也神奇,走路时都觉得自己闪闪动人。

从此以后,不管是洗发、剪发、护发或烫发,她都指名jack,为了美丽,她可以忍受那火鸡般的声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