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南方城市, 即便到了十月下旬温度依然很高,坐车出行空调还是必备,沈洵大概是刚从车上下来,指尖都是凉的, 落在周芷雯脸颊上那刹, 她莫名颤了下,条件反射般的偏了下头, 躲过了沈洵的手指。
沈洵手指在虚虚贴着她脸的地方停下, 顿了三秒。
随后他挑挑眉, 若无其事收回,完全当方才的那幕不存在一样, 又从口袋里拿出另一件礼物。
“给。”
“什么?”
“打开看看。”
他拿过周芷雯手中的花, 又把礼物放她手里,眼神示意她打开。
周芷雯狐疑打开,映入眼前的是一支金色笔身的钢笔,上面还有字,她拿起,仔细看了看, 是她的名字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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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问。
“给你作曲用的。”周芷雯作曲的事除了较亲近的人其他人是不知道的, 沈洵也是无意中得知的, 不过他嘴严, 知道后也没乱讲。
周芷雯轻抿的唇角缓缓扬起, 勾勒出好看的弧, “谢谢, 我很喜欢。”
在送礼物方面沈洵从来都是投其所好, 下雨天的时候送她雨伞,下雪的时候送她围巾手套, 每件礼物都是精心准备的。
他的用心连小唐都咋舌,说他别看年纪小,做事还真有一套,不像那个谁……
周芷雯知道小唐说的“那个谁”是谁?她说的是苏熠。
她和苏熠在一起五年,收到的礼物屈指可数,苏熠最不愿意花心思在她的身上,纪念日什么的在他心里就是普通的日子,根本不需要庆祝。
他那人,一向没心。
周芷雯是真的喜欢这支钢笔,眉眼弯弯,眼底淌着潋滟的光,“我会用它写出更好听的曲子。”
“我知道。”沈洵目不转睛凝视着她,由衷夸奖,“你肯定行。”
话落,两人没在讲话,而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阳光拢到他们身上,映亮了沈洵的脸颊,鬓角的发丝像是被染了色一样,金灿灿的。
双眼皮的褶皱在光影的映衬下似乎深了几分,眼眸也看着愈发的深邃,纤长的眼睫上也染了色。
碎金般的色泽让他的瞳仁亮了很多,像极了浩瀚的汪洋。
沈洵不知道是不是在西方国家呆的太久,五官都有几分西方人的俊美,他身材高挑,在那一站,比风景线还迷人。
周芷雯和他说话的间隙已经有好多人朝他们看过来了。
沈洵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给周芷雯填麻烦,他当着那些人的面,含笑说:“周小姐,我是你的粉丝,我很喜欢你。”
后面的话是他的心里话,也是他来探班的目的。
……我喜欢你,喜欢很久了。
打量的人重点在前半句,心说,原来是粉丝啊,怪不得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