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敏欢看着他,不禁在心里想:他呀!长得是还可以,但就不知他的身家如何。
「黎、黎小姐,请问妳有空吗?我想约妳出来吃个饭。」以前,他就听过黎敏欢的名号,直到真正和她碰面时,才相信她果然如传闻中所言,是那么地艳丽动人。
「喔,去哪儿吃?」
「『真雅』。」陈律师兴奋说道。
什么!她还以为他会邀请她去高级的法国餐厅用餐,怎知他居然要带她去连锁餐厅吃快餐简餐。
她不禁又想:陈律师,很抱歉,你被判出局了。
「对不起,我忘记我临时还有事,那么,拜拜啰!」黎敏欢潇洒地转身,脚下的三吋高跟鞋再度发出清脆声响。
「黎小姐。」像是被人狠狠揍了一拳般,陈律师的脸上满是苦涩神色。
回过身离去的黎敏欢在心中念着:哈!想约我,等你自己有办法开一家律师楼再说吧!
黎敏欢暗自冷笑后,立即从公文包里拿出pda点选她想要的资料,「应该先跟哪一位小亲亲约会呢?啊!就他好了。」黎敏欢从一长串的名单中挑选出编号第三的小城城。
能在她的猎爱名单上排行老三的人,自然有一定的地位与身家,换言之,排在愈前头的男人,其所代表的实力也就愈可观;嘿,当然了,所谓的实力便是指能让人眼睛发亮的钞票啰。
哈!别说她贪慕虚荣,更别说她是脚踏多条船的劈腿族,凭她的外貌、才干,同时结交多位男性朋友本来就天经地义;况且,自认为是个粉领新贵的她,当然有权利要求未来的伴侣有足够的金钱及地位来匹配她。
所以,能出现在她名册上的人全是一时之选;虽说不能尽如人意,但最起码具有一定的水准。
与小城城联络好后,黎敏欢笑吟吟地合上手机,准备在回事务所后就赶紧去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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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整。
「城,刚才那盘杏鲍菇,还有加上松露的千层派真是好吃极了。」黎敏欢啜饮一口巴黎香榭蔬果汁后,不忘投给她对面的小城城一抹迎合他的娇笑。
「妳喜欢就好。」
黎敏欢只是笑,笑得甜美,亦笑得引人遐思。
果然,小城城已有些控制不住,「敏欢,我们算是认识很久,而且对彼此也十分了解,所以我想……」
「城,认识两个月算很久吗?」男人果真都用下半身思考,况且什么叫作「对彼此很了解」?哈!倘若他真的了解她,就不会傻到跟她求婚。
「敏欢,妳知道我……」
「城,我们先不谈这个行吗?」黎敏欢噘了噘朱红的小嘴,状似不堪其扰。
她当然晓得男人自私的心态,一旦她答应他的求婚,他肯定会四处炫耀自己多轻易就把律师界著名的大美人给治得服服帖帖。
不过,她黎敏欢是什么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让他得逞。
其实,小城城的各项条件都不错,只可惜排在他前头还有两个比他更体面的男人;换言之,假如她没再遇见比他们更棒且更出色的男人,她嫁人的对象恐怕就是排名前二名的其中一位。
啊!说到这,时间好象也差不多了。
「城,事务所还有事,我改天再约你出来,拜!」
「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