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自然。”姚舜平不以为意,微笑道:“那夜她受制于人,被困于火场中,怕是急怒攻心之下还受了惊吓,加上事情过了这么多年,怎可能对当时一面之缘的姚某有太大记忆。”
“这倒也是。”牧倾心附和着,心里则修正着苗人凰不够朋友的看法。
“就因为苗姑娘也不记得了,所以才会这么积极地留我下来教书,想想……我跟女儿确实也没其他地方去,就决定先留下来了。”说明他留下的经过,那尔雅的俊颜浮现一抹赧色。
“原来如此。”回应的同时,牧倾心其实已经准备好了。
“人生若飘萍,聚散本无常。”姚舜平一脸感叹,低声道:“自那日一别后,姚某还真没想过,会有再见的一日,特别是在这时的这刻,能在这苗寨里边再见牧二小姐,除了教人意外,还真让人有恍如隔世之叹。”
啊!
为什么讲话就是要这样咬文嚼字兜圈子又兼掉书袋?
那有着华中第一美人之美名,如今更因孕味而显风华绝代的美颜不动声色,但内心早忍不住跟着文谄谄的话语在摇头又晃脑了。
就不能直接一点吗?
仿佛要验证牧倾心的期待,那温文儒雅的美书生总算提出那个人之常情的必备问题:“对了,牧二小姐呢?怎会来这苗寨?”
很好!
等了这么会儿,牧倾心盘算良久的说词,总算可以正式上场了……
第三章
自古红颜多薄命,没能早死也苦命。
这是牧倾心没说白,但意义贯穿整个故事的重点。
故事说来幽怨悲切,大意是在姚舜平为避流言而远走他乡的那段时间,她其实有了一位门不当、户不对的意中人。
意中人本是她的护卫之一,牧家对外宣称的失踪,其实是因为良人人穷志不穷,为了证明他对她的感情是真的,冻是为了牧家财富而接近她、而爱她,于是两人决定远走他乡,到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过全新的生活。
小夫妻俩远离权势利益,在外地简单地拜了堂、成了亲,本以为就这般牵手平顺过一生,却没料到,一场急症带走她家夫君……
“急症啊。”那清俊得有几分仙风道骨意味的美书生紧紧皱着眉,也许是同病相怜之苦,让他在听这段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感觉甚为同情。
她素手轻抬,轻拭眼角下存在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