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说趣事……是有啦,但那还不如说是件怪事来得恰当。

那是一个从西方来的密斯特麦,据说那个密斯特是他们西方人公子或少爷的意思,虽然不懂为什么他们西方人要把姓放在最后面,但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习惯,金田二也不想研究了。

密斯特麦其实是在路上认识的,那时他饿得紧,找到一个卖馒头的,也顾不得讲究,随便一办开,就把他事先做好的配料给夹在其中吃了起来,恰巧让路过的密斯特麦看见,然后就被他缠上了。

其实那真的没有什么,不就是他们包当劳的独特酱料所调制而成的内馅配料,他因为没空做包子皮,只做了配料就出门找馒头夹着凑和着吃,没想到会引起这个密斯特麦这么大的兴趣,用尽比手划脚、昼图说故事的任何能表达的方式,表明了要跟他学这个

是不是很奇怪?他简直就觉得这个密斯特麦是有毛病了。

好吧,就写这个仔了,这个密斯特麦的事一定会让报喜感到有趣的……念头落定,金田二才正要继续动笔的时候,叩叩的雨声敲门声让他中止了所有动作。

谁阿?

他去开门,然后意外地看到一个正要让他写到信中的人──那个长得奇奇怪怪的密斯特麦。

「呃……」看着他,语言不通的金田二只有发愣的分,完全搞不懂,为什么密斯特麦会找到这里来,又是为了什么事来找他?

咿咿唔唔、嘀嘀咕咕地说了一阵,外加比手划脚跟来人自备的图画解释,末了,金田二总算能大概了解这西方人所想表达的意思了。

好像是他要回他的家乡了,很遗憾不能学到他美食的手艺,但他自己想了一个简单的改造版,想请金田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