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要先放温水中泡着,让笔毫放开。”陆懿左教她如何使用文房四宝,甚至动手为她磨墨。

“这墨闻起来好香。”连可儿兴奋地拾起毛笔,轻轻沾上墨液。“相公,我这手势对吗?”

没真正拿过毛笔的她,不禁有些疑虑。

“很正确。”她拿毛笔比拿原子笔自然多了。

“那我要写喽!”她深吸了口气,在摊开的宣纸上,小心翼翼地落下第一笔。

“你已经会写我的名字了!”见她很快地便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他不禁非常讶异。

正常人马上会写生字没什么好稀奇,但丧失记忆文盲的她,仅在那天下午的短暂练习,竟然已能清楚记得他的名字,令他不能不惊奇。

“可是,写得好丑喔!”连可儿不禁蹙起细眉,虽然感觉毛笔比原子笔拿得顺手,但写出来的字仍是弯弯扭扭,大小不一。“这个丢掉,我再重写。”

她非常不满意处女作,怞起纸张便想柔掉,却被陆懿左抢了去。

“练习的东西应该留着,以后可以知道自己进步多少,何况,这字写得并不丑。”他柔声鼓励道。以她第一次握笔试写,已算很不错了。

“相公,你真是佛心来着。”虽然才相处几日,但她早已感觉得出相公真的对她很好。

他的高尚品德,对她的温柔态度,让她更加喜欢他,被他深深吸引。

“佛心?”她第二次褒扬他的善心,令他不禁摇了摇头。

他在商场上向来冷血果断只重利益权势,之前更为了利益娶了个没有感情基础的妻子。

可回想他和连可儿相处这几日,他的诸多言行确实跟过往大不同,仿佛他也人格分裂,成了双面人。

但他似乎更喜欢现在的自己,喜欢身边有连可儿的自己。

连可儿自从有了自己的文房四宝后,练字练得更勤快,每天晚餐过后总要求陆懿左教她新的生字。

夜晚,当他待在书房处理公务时,她便埋首在茶几上,专注不懈的练习。

偶尔,他会分心望向她,就见她一头长发如黑瀑般自然披泻而下,一边的发勾在耳际,露出半张皎洁的侧颜,嘴角不时会扬起笑意。

那恬静美丽的模样令他动容,她认真愉快的神情,总教他看了也不禁勾唇而笑。

连可儿终于放下了毛笔,对着写满一页生字的宣纸轻轻吹拂着,然后一一检视着自己的字,粉唇微微一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