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贝雪芽在和饶绎天相处之后,突然发现屈揭晨的推论是正确的。

愈是不轻易陷入情网的男人,爱了之后就愈狂烈、愈是死心塌地,无法承受背叛。

贝雪芽一方面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好情人,一方面也在担心太过幸福了会不会遭到天妒。

“你在想什么?”

蓦地,一只大手挡住了她的视线,她马上羞赧着脸将手捉下来。“我……我只是在想复健的事。”

“是吗?”饶绎天一手操控着方向盘,分神瞥了她一眼,另一手则是温热地握着她没放开。“如果你在想别的男人,我可不饶你。”

这句玩笑话虽然有几分玩笑味,但语气不禁令人心生警惕,因为饶绎天这辈子不管做什么事都很认真。

“我哪有!”贝雪芽没察觉他话中深意,嘟着嘴道。

“没有最好。”

饶绎天扬起一抹最近常出现的笑,“我们到了,准备下车吧!”

找到位于停好车,饶绎天快速绕过车头,坚持搀扶她走路。

见状,贝雪芽皱皱眉,不过仍是微红了脸,将未拄拐杖的手交到饶绎天手上,半抗议道:“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饶绎天也很快的抢话。“我知道你可以走,而且走得很好,但是现在我想表现一点绅士风度。”

“是这样子吗?”

贝雪芽咕哝。“你最近好像很喜欢当绅士。”

饶绎天的回答是牵动唇边的微笑,没有再说话。

***

这里是很美的海边。

虽然在停车的沿途会看到一堆的摊贩和游客,但是仍然不减海对人们的吸引力,而聚集了不少人潮。

饶绎天牵着贝雪芽慢慢走,来到堤防边时,大手一揽抱起贝雪芽往下踱至沙滩上,羞赧的贝雪芽只敢将脸埋在他的肩窝,害怕别人盯着她瞧,但是饶绎天似乎完全不介意,态度自然得仿佛他一直很习惯这么做。

饶绎天将贝雪芽放下,让她在湿软的沙滩上站稳后,才将方才挂在手臂上的拐杖交给她。

“你喜欢这里?”饶绎天问道。

或许是他身上没有什么浪漫细胞,所以他从来没有来过海边,因此,当贝雪芽提议要来这里时,他稍愣了下才发动车子,往海边驶来。

迎着海风,贝雪芽开心地笑着,回头看着他。“也不是说很喜欢,只是觉得偶尔来走走也不错。”

“是吗?”

怕贝雪芽因为沙滩难行而站不稳,所以饶绎天一直很注意她的动作,并且随时扶持着她。

“嗯,我在念书的时候常常跟朋友来这里,玩水、拍照、吃吃路边摊、满有趣的,但是自从我的腿受伤了之后,就……”贝雪芽摇摇头,忽然转移话题。“算了,不提这个,我们走远一点好不好?”

但是饶绎天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有兴趣,又问:“是吗?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受伤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