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舞专注地盯着电脑萤幕,手指快速地在键盘上敲打,宁静的夜里,除了键盘发出的哒哒声响,电脑音响也轻轻流泄出时下的流行音乐,这是她写稿时的习惯,一定要听歌才写得下。

打了好一会的稿子,她才停下飞舞的手指,存了档,伸了个懒腰,转了下僵硬的脖子。

虽然临时当了佣人,不过她还是没忘记自己的本分,每天晚上总会挪些空档赶稿子,幸好女佣的工作并不累,只是她得七点就起床准备早餐,所以不能像以往那样总是凌晨四、五点才滚上床。

她瞄了电脑上显示的时间一眼。“快两点了,再写一下子,三点再睡好了。”思索了下,她兀自轻喃。

盯着稿子,她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写,小手缓缓摸向一旁的马克杯,正要喝口水时,却发现杯里已经没水了,而且她也有点饿了。

瞪着空空的杯子,肚皮隐约发出咕噜声,她微微拢起眉,想着要不要下去觅食,她记得厨房里好像有几包麦片,她要下去泡来吃吗?

咕噜的叫声没让她考虑太久,离开椅子,她慢慢走出房间。深夜里,不只外面宁静,就连屋里也静悄悄的。

赤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拿着马克杯,方小舞走到厨房,为自己泡了杯香浓的麦片,轻轻喝了一口,微甜的滋味让她满足地笑开嘴。

再喝了一口,她才慢慢走离厨房,小手捧着马克杯,小心地走向二楼,准备回自己房间。

边走,她脑中的思绪也不停地打转着,转啊转的,莫名其妙的从稿子转到雷司隽身上,数了数,她也在这待了半个月了,换句话说,她已和他相处半个月了。

他真是个奇怪的人!小嘴轻扬起一抹淡笑,喝了口甜甜的麦片,方小舞在心里下了这个评语。

她还以为他不会常常回来这里,谁知道他却天天准时回来,而且对她煮的东西从没嫌过,反而捧场地吃得一干二净,这真的让她很讶异。

她的厨艺连她自己都承认差到不行,煮的也常常是冷冻食品,有时候懒得煮,她还偷懒的买披萨、炸鸡回来,他也没骂过她,一样吃的津津有味,而且还跟她有说有笑。

有次,她忍不住问他——

“唉,你真的不生气?”

“我没事为什么要生气?”吃口披萨,他微微挑眉。

“因为披萨……”谁叫她睡过头,爬起来时根本来不及准备晚餐,无计可施,只好叫外送。

“披萨?”雷司隽看了手中的食物一眼,“很好吃呀!我还满喜欢的。”说着,他又大大地咬了一口。

“不过……”

“什么?”

“比起披萨,我比较喜欢吃你煮的东西。”他对她眨眼,害她的心怦怦跳,脸也跟着红了。

想到那次对话,方小舞忍不住皱皱俏鼻,嘴边的笑却泛着一丝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