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气得离开椅子,不停地来回走着,边走边深呼吸,“冷静冷静,方小舞,冷静下来,深吸口气……”她深呼吸,“再吐出来……”
“啊——”妈的!静不下来啦!
该死的一见钟情!该死的雷司隽!该死的她!没事发啥花痴,又不是没见过男人……好吧!他是比她所见过的男人还好看,可那又怎样?只不过是皮相,佛家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外表算什么,迟早会老化的。
不对!这不是重点!
她受不了地甩头,深呼吸、深呼吸……冷静下来。
吞了吞口水,她勉强让自己冷静,拼命想把那该死的动心压下去。
雷司隽,豪京集团的总裁……
她转头看向电脑,迅速坐上椅子,哒哒哒的在网路上找寻一切有关雷司隽的资料,没一会儿,洋洋洒洒的资料便出现在眼前——
雷司隽,豪京集团总裁,风流多情,名媛贵流趋之若骛的贵公子,母亲是英国贵族,父亲是豪京集团上任总裁,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名家公子,家财万贯,长相又如恶魔般俊美,所以不缺没女人,跟她的世界差距就像地球和火星般一样远。
很好!所以今天的相遇,就像大海中的一粒小小沙子,意外到微不足道,对他或对她都是,她跟他不会再碰面,虽然她知道他的一切,不过他对她一无所知,她相信他也不会有兴趣知道。
有钱人嘛!哪里会缺女人呢?而且她长得又平凡,更不可能人他的眼,所以……不要焦虑,没事的,一见钟情又怎样?她跟他又不会再碰面,有什么好焦虑的?是她太大惊小怪了,一辈子没对哪个男人心动过,偏偏就对这一个,不过还好,她跟他的生活没有交集,时间久了,什么狗屁心动、什么鬼一见钟情,全是狗屎。
愈想,她脸上的笑容就愈灿烂,愈对心里那该死的难受视而不见。她很好,她没事,她很开心。
铃铃……
吼!这种时候谁打电话来啦!
她没好气地瞪着手机——没响!?这才想到这手机铃声不是她的,奇怪!是谁的手机?外面的吗?
她打开窗户,没人呀!奇怪了!铃声好像是从她房间发出的,她看了房间一下,循着铃声处找寻……书包?
她打开书包,一入眼是雷司隽的外套,她一愣。不会吧……
拿出外套,她掏掏口袋,果然摸到一只手机,拿出手机,铃声已经停了,可她却对着手机傻眼。
她拿了人家的外套就算了,连手机也在这里,怎么办?要当作没这回事吗?还是将外套连同手机一起寄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