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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这群念男校的不幸男生们吧…假女人他们也好。至于妈妈…老逼我穿她年轻时的衣服起来…我们也原谅她一直想要个女儿又生不出来。

说没有女人追我是不可能的。记得吗?她们喜欢可爱的东西和人。刚好我是可爱的人。

有回我接受了个女孩子的告白,结果第二天,我就像稀有动物般被她一卡车的亲朋好友鉴赏。这么骚扰了一个礼拜。

真的,我没有生气。但是这样的窥看让我有点精神衰弱。所以,我很理性温柔的想跟她分手,结果她惨叫一声。

「不行不行~我爸妈想看看我美少女般的男朋友呢~」

我想,我的脸上大约出了三五条小丸子线。

之后接近我的女孩子,莫不落荒而逃。其实也没什么,看她们害怕成那样。

「开玩笑,我才不要跟柯南或是金田一那种怪物生活在一起~」她们常常这样愤慨着。

哪有?

反正她们的生活模式都差不多,又常常忘了自己说过的话。加上多看了几本侦探小说,要吓死她们还不容易?

反正她们也只是把我当成珍禽异兽在赏玩而已。

但是…我是男生。这是不变的道理。我总有喜欢的女孩子。不幸的是,我的告白常常失败。要不就是女生比我高,要不就是女生哈哈大笑。

更惨烈的是大一时的学姊,她搔搔下巴,尴尬的说,「学弟,你什么都好,甚至比我高。但是你长得太漂亮了,走在路上,我怕人家喊同性恋。」

哪一个惨字了得。

幸好还有网络,在这里,身高容貌就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我坚持我是男生,就是男生。

屏幕后面,谁管谁是谁?

在网络优游,因为喜欢写点文章,认识了一群人,后来她们说要办电子杂志,也无可无不可的当了助编。

就是在邀稿的过程中,注意到了方辛。

她的故事很有趣。很能吸引读者急切的问:「后来呢?」故事又属喜剧居多,让人对于说故事那个爽利女子感到有兴趣。

但是,她也犯了女孩子写小说惯有的毛病,啰唆。

为了去除她的缺点,跟方辛邀到稿以后,就不停的压着她改稿。有时线上讲得火大,电话拿起来对着她霹哩趴拉,一直到第五次她才发火,真是可爱。

但是改好的稿,真的很受欢迎呢!后来她投稿到报社,注销来的时候,她兴奋的声音,哈哈…

真是太太太太太可爱了~

第一次,我对女孩子产生了强烈的好感,也做了以前相当鄙夷的事情…

居然为了一个没见过面的女孩子神魂颠倒。

这真的违反我的原则。失眠了好几夜后,我决定,一定要把她约出来鉴定看看!

「算了吧,老哥,网络上的恐龙看不怕呀?」我朝着老弟身上扔书。

「靠~哥~你居然丢辞海~你想谋杀我阿~」

容貌父母生成,万般不由人。长得好看点有啥屁用?我长得这么好看,也没啥好处。

只要投缘就好。

一开始她抗拒得什么似的,连我告诉她我很可爱,都不能却除她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