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那个正在舔女人无名指的狈怪时,他按捺不住地把狈怪打入地下三尺。

「要吃去吃自己的老婆!」他吼,「别碰我老婆!」

真的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娶个这么笨的女人?

当他飞奔到豆花摊时,他家的笨女人正让牛头马面抓着,手上还在流血。

「大王,这是我家的笨茶笆。」男人满脸堆笑,「她又蠢又笨的,啥都不会,留着不过是碍着您的眼……就赐给小人吧?」

幽深的阴影中,有个做王服打扮的人冷笑一声,「她扑过来就只会说『我家夫君要吃豆花』。」

男人揩揩汗,「我家茶笆顽固得跟石头一样。我哄她说我也病了,留件衣服在她身边当成是我,要不然我连出门干活都没办法。哪知道病魔作恶,故意哄这死心眼的笨女人,没想到她居然挣起命来了!您瞧瞧,这女人像是能吃的样子吗?还是还给小的,让她回去挑水煮饭洗衣吧。」

那做王服打扮的人静默了一会儿,「天底下没有比她夫君更重要的事儿了。」他轻笑一声,「带回去吧。你这人没半分人气,就不知道她看上你哪一点。为了一句欺骗的话,弄得小指跟无名指都没了。」

男人哑然一会儿,还在发烧的她软软瘫在他怀里,手里还紧紧抓着提壶。

「笨女人就是笨女人。」他实在没好气,「我做什么娶妳这个夜叉族的女人啊?丑是丑煞了,笨也是笨透了,什么也不会!」

女人的小指和无名指还在慢慢地渗着鲜红的血,他停下责骂,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梗住喉头。他皱紧眉,仔细把她的指头擦干净,细心的缝了起来。

「就一个夜叉族女人来说,」那个做王服打扮的人走过来,和气的拍拍他的肩膀,「她长得算是花容月貌了。」

「大人,您让让。小的学艺不精,-个不当心,可能就缝住了您的袍子。」男人冷了脸。

那人笑了笑,却依旧蹲着看他干活。他在缝自己妻子指头时,是非常非常细腻、非常非常温柔的。

那动作,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