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捉狭笑着的至勤,突然全身肌肉绷紧,望着幽暗角落的那一端。
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留着如瀑长发,肌肤雪白的女子,穿着尖细的高跟鞋款款走过。
这霎那,烈哥突然很感动。「那不是穆小姐啦。你要相信摄影师的眼光。」
至勤松了下来,眼睛却写着失望。「是阿,她要后天才回来。」
「你真的爱上她阿?那干嘛搬出去?」
习惯把心事往肚子里吞的至勤,突然觉得自己再也忍不住了。
「就是因为太爱她,所以希望她能以我为荣。」他的声音低沉着,「现在用她的钱住她的房子被她疼爱,但是我却只能寄生着。还要害她被人家笑。」
「就因为这种烂理由喔。」烈哥开始灌一番榨。
至勤沉默着。喝完那杯挪威森林后,眼神空茫:「当然不是。我只希望自立以后,可以重头回来追求她,就不会有人说话了。」
「我希望她挽着我的时候,能够为我感到骄傲。好想赶上她…但是,似乎永远不可能…」他想到良凯,心里一阵刺痛,「我什么也不会,除了这张脸皮,什么也没有。」
烈哥抹抹嘴,开始吃无花果,「你知道吗?除了第一次你拍的广告照外,其它的相片,全是垃圾。模特儿可不是那张脸皮就行了。」
「不管你喜不喜欢,你既在这一行里谋生,就要敬业一点。我问你,那次拍照把我气得差点中风,又为了什么突然开窍?」
那天吗?至勤拉起一个模糊的笑容,感伤而温柔的笑容。「那天穆棉来了。」
烈哥看着他,「你的心里除了穆棉,没有其它的东西吗?」
「我不喜欢在心里装垃圾。」至勤喝着冰开水。
「那就更爱穆小姐一点吧。」烈哥笑笑,「朝着镜头,用你能想到的眼神和表情,告诉她,你爱她。」
「你以为广告是什么东西?广告不是告知大众消费而已。在全开或半开的海报、半版或全版的报纸、公交车、几秒或几十秒的电视和广播,就要让人感动。这种感动的层次和电影或小说给予的感动,其实没有什么差别,反而难度更高。」
抓着至勤,有了几分酒意的烈哥,拖他到 pub 的另一端,颓废嘈杂的嚣闹,墙上的画依旧静默。
「看着!这是翻印了又翻印的复制画,经过好几百年,它依然感动许多人。你是教徒吗?」
「不是。」
「我也不是。但是我却被感动的非常厉害。为了这幅复制画,我还远渡到法国去看原画。真正的感动是横越族群的!小子!你有感动别人的资质。这是才能,也是长处。你做了模特儿这行当,就作好它!你知道模特儿怎么写吗?」
至勤狐疑的沾了点酒,在桌子上写了「模特儿」三个字。
「不对,不对。」烈哥也沾了些酒,写上「魔忒儿」。
「站好。我要你好好站在这里五分钟,看这幅画。放松自己,看这幅画!不管想到什么,或看到什么,让自己接受那种情绪。你要记住,站在镜头前面的你,就是能主宰自己魔力的画中人,要观看的人如何感动,都是你的演出。所以,不要动。」说完,烈哥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