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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华山论剑他老爹差人求他暗暗放水,给他老爹一个过乾瘾的机会…他都用踩他老爹的背当作回答。

或许,这是他头回涌起「喜欢」、「渴望」这样的感觉。他是真的喜欢、非常喜欢芙渠,喜欢她的单纯和复杂,娇憨和早慧。他也是真的渴望替她执鞭赶马,陪她到处行医。

那时她的笑容一定比现在灿烂千万倍。

他终於找到自己的「喜欢」了。

当他精密计算的掐头去尾(掐去对他不利的部份),娓娓道来,把一个「恶魔混世录」转编成「孤儿求生记」,加上哀艳欲绝的深情告白,真把不晓世事的琳儿彻底弧了。她眼底含泪,怜惜的扶着白哥哥的脸。

窗下的乌鸦和郑烈正在做剧烈的挣扎。在良知和性命中翻滚不已,多少次得互相拉着才不会冲进去警告年幼无知又可怜无辜的王家二小姐。

下流下流太下流!真的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可、可是…」琳儿咬着唇,「可我只把你当哥哥…」「不要紧。」仲谋俊雅的脸孔滑下一行泪,如此晶莹绝美,「只要你还愿跟我说话,让我能为你执鞭赶马,卖到王家当家奴也无所谓…」是人就不该坐视这种恶魔祸害无辜!郑烈愤然站起,只听到窗纸一声轻滋,破空而来一颗明珠,正中印堂,将他打翻雪地。幸好公子心中欢喜,下手不重…所以没有脑浆迸裂,只是明珠嵌进印堂而已。

乌鸦马上把自己的良知直接埋到雪堆,老老实实的蹲着。

过年刚刚十四岁的琳儿,八方吹不动的少女心,终於让白哥哥的真情告白(非常春秋笔法)羞怯的展开一点幼芽…同意用王家哥哥的标准对待白哥哥了。

这个重大的胜利,让俊雅的白公子更神采飞扬,只是波及更多来挑衅的倒楣鬼和他更倒楣的部下而已。

续十四

但最让乌鸦跌破一打茶盏的事情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