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她用力点头,然后露出希冀的表情,“麦斯,你知道我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跳级念书跟研究室就是我以前全部的生活,你就当是……让我开开眼界,去看看这个世界不同的面貌,带我去嘛!好不好?”
她这么说,他还狠得下心拒绝吗?
嗳……狠不下。“好吧!”
“耶!你对我真好!”小泉沙雪越过桌子搂住他,一脸开心。
“那,我们去之前,先去买泡面和科学面当粮食!”
麦斯当场头上三条黑线满天飞。
不该给她看太多电视广告、不该去逛超市的,结果让她就此迷上台湾的零食和泡面。
希望她不是打算在溪头就只以泡面当三餐!
出发之前,应她要求,他们先到便利商店买了足够的粮食——没办法,不答应她,她就动之以情,再装可怜、最后指责他没诚意,说要带她去玩结果却不甘不愿的,一点也不像爽快的大男人……
诸如此类。
总之,就是要“久”到他投降为止。
女人……实在宠不得!这是这几天两人相处后,麦斯得到的最大结论。
倒不是说他真的拒绝不了她,而是在知道她过去的生活方式后,麦斯就再也狠不下心了。
所以说,第一印象通常会是错的,靠不住!
表面上很冷很酷的男人,不一定就真的很冷很酷,说不定他很容易心软。谁说会被派来做跟踪任务的人一定很精明,说不定是单纯的小天真一个!
所以说,人——真的不可以貌相!
因为要在溪头过夜,他们又……呃……不!是“她”又买了不少东西,加上之前买的,他们退房的时候,身边不小心就多出一个旅行箱了。
虽然他们两人的外表都像东方人,但台湾对他们来说却是第一次来到的地方.在陌生的地方,麦斯的习惯就是先弄清楚自己所在的地方,和相关的地理位置,这也让他训练出一颗很会看地图、记地图的脑袋。
溪头虽然是观光胜地,但光是靠大众运输交通工具上下山也是挺麻烦的,所以,麦斯当下决定租车。
“你要开车?”小泉沙雪很慎重地问。
“嗯。”他不喜欢行动受到任何拘束,包括等车班、配合车班的时间。
“有车子,出入会比较方便。”
“那……好吧!”她露出有如认命的表情。“可是,我要坐后座。”
坐后座?麦斯一脸疑问,不过,等他开车的时候,他就知道为什么了。
“你在做什么?”
“铺床。”她忙着把买来的毛围巾折成枕头状,然后拿出外套,坐进车座就脱下鞋子,整个人缩到座椅上,躺好。“然后睡觉。”
这还有天理吗?敢情她是把他这个牢头给当成奴隶了,带她去游玩的同时还必须付帐,兼当司机?
麦斯表情酷酷地发动车子。
“我会晕车嘛!”见他脸色不对,她这才小小声地解释:“如果不睡觉,我怕我撑不到溪头,就吐得一塌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