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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天偏就故意,跟她开那样恶意的玩笑。越不想见,越偏偏是不巧就撞见。

真讽刺。同在一家公司,之前怎么想遇撞一下说个话,怎么匆匆,怎么遇不到;不想不见了,偏偏转角倒个水就撞见,出去吃个午饭也要偶然又碰一下。

所谓的“莫非定律”,原来其实只是寻倒楣人的开心。

那种“眼睁睁”,真的是不好受。让她觉得比垃圾更垃圾。

当然,没有人会为她打抱不平,也没有人会替她义愤填膺。她们反而都会用手肘碰碰她的手肘,暧昧地对她挤挤眼,朝某个方向抬抬下巴,招她去注意。

“欸,明珠,你看!”

看什么?看他们俩──他跟她,方立成与于菁菁,或并肩、或一前一后,在过道、在电梯前、在公司外马路边;午休时间或下班时刻,那样走过。

维维跟姚莉是不知道她的事的──就是,她跟方立成曾经“存在”的事。因为她们这样的“提醒”,招她去注意,强迫她一次次去意识自己跟垃圾一样的事实。

方立成跟于菁菁这样不避讳,两相对照,想起来,方立成跟她,是那样的“偷偷摸摸”。因为同在一家公司,因为办公室恋情的不被看好,因为他说不希望闲言闲语影响工作,因为他觉得两个人之间的事不必供办公室众同事当茶余饭后的资料,因为──太多因为,越想越不堪,她怎么真的就像块破布那样,怎么真的就那么垃圾──

他说,他跟于菁菁只是同事。同事。他还刻意强调那个字眼。方立成真当她是白痴,或智商不足──谁人同事会时不时一起吃午饭喝茶喝咖啡同出同入的?还一起买菜、一起散步、一起在她的公寓煮饭烤面包的?甚至“同事”到他的床上去了?

这些,方立成都跟她一起做过。当时,她只觉得居家似的甜蜜,心里甜滋滋。

所以,方立成这么说、这么告诉她,想证明他跟于菁菁“没什么”──那都是因为她误会了。而于菁菁过意不去,觉得她害他们两人生误会,他一人生活,她怕他生活不便,所以邀请他去她住处吃饭,他不好意思不答应,又不好意思让于菁菁一个人忙碌,所以帮忙买菜煮饭……

一则则手机留言、手机简讯和电子邮件里,方立成不厌其烦一遍递这么说。说他爱她,她误会他了。他想“证明”他跟于菁菁“没什么”,却不想“弄巧成拙”,泄露更多──她毕竟不是那么白痴,多少还知道,没有人同事是那么做的。

到现在,他还想骗她!一边说他爱她、说她误会了、说他跟于菁菁之间没什么;一边却又跟于菁菁一起出出入入、一起吃饭喝茶喝咖啡。

他打电话给她、传简讯给她、寄电子邮件给她。

她每每心软,就要相信了,每每再看到那一幕又一幕,一次次明白自己垃圾又垃圾。

“欸欸,明珠,快看,他们俩又在一起了。”姚莉用手肘碰碰江明珠,朝她挤挤眼,又朝门口方向挪挪下巴。小吃店外马路边,方立成与于菁菁正等着过马路。

江明珠装作没注意。不想看、不想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