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就是讨人厌——妳可别又说那些有的没的,静姨。」搞不懂,居然会说她喜欢上那没节操的家伙!
「好,不说。」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对了,妳最近跟川平见面是不是?」
「别提了。」夏莉安挥个手。
「怎么了?吵架了?」
「他告诉妳了?」
「他说有些事跟妳意见不合。」
夏莉安闷哼一声。
「那家伙不过是长得好看一点,没什么了不起。」
「妳别任性,莉安。」
「我才没有。他喜欢那种会哭得死去活来的女生,就喜欢去,谁希罕!」跟江川平,是没戏唱了。
男人,不管大小,不管生熟,都喜欢那种楚楚可怜、纤细柔弱,一只小虫死掉也会掉泪,然后哭起来肩膀还会颤动的女人吧。
这样,他们才能拥着她微颤纤柔的肩膀,给她呵护安慰对吧?
切!说她嫉妒好了,无所谓。她就是最烦那种动不动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女生。像那个张蓉蓉。
拜托!她妈翘掉的时候,她都没有抢天呼地、鬼哭神号的;那些女人,只不过被个男人甩了,就如丧考妣,鼻水口水都可以流下来。
「川平有责任感,个性认真,虽然有时候固执一点,但人很不错。妳别跟他呕气。」
「谁在跟他呕气,不搭就是不搭,没什么了不起。」是有点呕,不过,不合就拉倒。找男朋友是为了开心快乐,如果对方不能顺着她,把她捧在手心上,那还有什么意思!
天涯处处是芳草,又不会死绝,委屈自己干什么!
改用一下史达林名言,失恋一次是悲剧,失恋两次、三次,三次以上,就只是数字了,没什么大不了。
「莉安,如果妳真喜欢川平,就别任性。吵嘴了,呕呕气,气过了就算。」
「反正他又不喜欢我,不搭就是不搭,忍气吞声、委屈求全的干什么。」她的优点是,她知道自己要什么,人家喜不喜欢她,她老实明白,老实接受,不会自我陶醉、自我欺骗或自我感觉良好。
江川平也许基于雄性本能,对柔弱雌性有同情倾向,不见得就喜欢张蓉蓉。问题是,她想要他当她男朋友的人,心中必须以她至上,唯她独尊,要不然,什么恋爱,谈个屁!
「说妳任性妳还不承认。」李美静摇头。「男女交往哪有都那么顺利的,一呕气就要分手,那怎么成。」
「静姨,问题是他根本不喜欢我。」倒追的,都没价值是吧?切!「他喜欢妳。」
「啊?」李美静失笑。「莉安,妳别瞎说了。川平比我小,我们差了四岁,跟弟弟一样。」
「那又怎么样?」夏莉安不以为然。「他亲口说他喜欢妳,顿都不顿一下。」
「不可能的。我们只是朋友间的友爱,妳误会了。妳当然也喜欢妳的朋友,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