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欢对此很是有些悻悻,不过她不敢反抗。
师父这人不地道,他自己就在小院里宅得天荒地老,偏不许她跟着一起宅,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必须受到唾弃。
白云观一行人在傍晚之前就已经到了益州城内,找了个地方吃饭后就静待夜晚灯会开始。
一行人中以年轻的道士为主,像沈清欢这祥不到十岁的占了挺大比例的,基本上可以说是白云观组织的一次福利游玩项目。
这样看来白云观还是很关怀儿童的,晓得要给自幼出家当道士的小孩子一点儿愉快的童年回忆。
沈清欢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白云观不久,她要去逛灯会的消息就已经以最快的速度传到了益州都督府里的某个精致院落中。
纸条在一双洁白如玉的手指间缓缓展开,主人将纸上的信息一扫而过,随手将纸条扔进了身边的香炉中,漫不经心般地道:“去包一座清静点的酒楼,等他逛完了灯会带过去见我。”
“是。”主子的话很短,但其中的意思却有两层,一是给他包座酒楼,不得有人骚扰,再就是等那个叫小九的小道童逛完灯会后带人到酒楼去见他。
他们这些追随在主子身边的人,有时候并不需要主子吩咐得太过明白,否则就是他们自己太笨,根本没有资格待在主子身边伺候。
韦孤云当然不会简单请沈清欢过来见一面这么简单,他一直有种直觉,他得把小家伙弄到自己身边来,否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很有可能带着小家伙远走高飞。
这种直觉来得莫名,却始终让韦孤云如鲠在喉,所以,才会有现在他的这种吩咐。
穿了一身绯红衣袍的韦孤云依窗而立,绯红的衣袍衬得他越发面如敷粉、玉面朱唇,看一眼就舍不得移开视线。如果不是他周身的气质太过阴冷,只怕根本无法阻挡狂蜂浪蝶的追捧骚扰。
如果沈清欢看到他现在的模样,一定会说两个字的评价——妖孽!
一个引得旁人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的妖孽,本身还兼具武器功能的人形大杀器啊!
虽然不是主动想来看花灯,但是到了益州城里的沈清欢还是兴致勃勃地期待起晚上的灯会。她跟白云观里的其他小道童们并不是很熟悉,毕竟她每天的功课挺多的,有点闲暇闲逛还来不及,当然也不太可能跑去跟小道童们联络感情。
白云观的那些小道童显然也不是太乐意跟她这个外来的小道童太过接近,人家自己原本就已经分了好几个小团体了,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夜幕降临的时候,白云观一行人便直奔灯会而去。
此时参加灯会的人已经不少,可以用熙熙攘攘来形容了,而街道两边的各种小吃杂耍应有尽有,此外大姑娘小媳妇、小鲜肉、中年油腻大叔等,应有尽有。
出来赏灯的大家闺秀手里还会拿把团扇欲露还遮地挡一挡面容,其他小家碧玉小门小户甚至贫寒人家的少女,那直接就是全程露脸了,这是个非适合品鉴各种美色的大型现场。
小摊上的手工艺品做得特别好看,沈清欢忍不住就多看了一会儿,但是鉴于她钱袋空空、两袖清风的境况,也只能单纯地过过眼瘾,一文钱逼死英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