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想道歉离开,又听见富江慢吞吞地问,“既然觉得我漂亮,那如果让我当女朋友,你一定会很珍惜我,很听话的吧?”

犹如从天而降五百万,侍者立刻眼睛发直地连连点头,甚至当场半跪下来,同她许诺,如果她愿意和自己交往,从此他就是她最听话的男朋友。

富江笑了。

她看着犹如求婚一样半跪在她面前,爱情给的如此轻易的年轻男孩,按照她从前的审美,这人长得也算还行,起码不是需要洗眼睛的地步。

此刻她略带几分怜爱,拿起自己的酒杯,像是思考一样,半晌后抿了一口红酒,重新对他微笑,连耍人都是漫不经心的——

“逗你的。”

“你这么穷,又只是个服务员,长得也不是特别帅,就是当狗,也配不上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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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江不想死的时候,一般也不会让那些发疯的臭男人伤到她。

确定自己的魅力没问题过后,她没兴趣看这侍者从红变白的脸色,而那些想勾搭她的富豪也不愿看她被这种人伤到,有人将保镖都借给了她。

然后富江“借”用完保镖,离开餐厅的时候,却对男人递过来的名片不屑一顾,头也不回地刷卡回了最高层的套房里。

等到云雀恭弥半夜回来时,就见到她穿着套淡蓝色的睡袍懒懒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丝绸边缘的白色蕾丝花纹和她垂落的漂亮长发相衬,倒显得这套丝绸不是在装点女人,而是一枚华丽的、闪闪发光的宝石。

他抬手脱外套的动作停了一下。

“还没睡?”

富江回头看他,发现这坏狗不光换了一套西装,而且连领带都换掉了,变成银色的、横亘在衬衫领口的领带针,款式如闪耀恒星,中间还垂落下两条银链,和男人里面那件黑色衬衫行成极致反差,显得矜贵不已。

她眯了下眼睛,发现自己还没戒掉这条坏狗的色,干脆便笑道,“等你啊,毕竟我可是体贴的完美女友,不像有些没男德的家伙,丢下对象独守空房,自己跑出去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