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们早该有行动的,如果十年前不把目光放在法国,而是英国,或许现在的格局会完全不一样。
可想想他们在法国占有的地位和资源,以及十年来稳定的英国政府,他不得不承认,在英国,他们无法操作获得这些。
那人既然这么厉害,也迟早会进入政府部门,成为罗斯家族最大的障碍!
说到底,他们对于英国的掌控力太弱了,英国有许多老牌家族,也不是罗斯这个发迹不过百年的家族能比得上的。
他摆摆手,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在英国,就得按照某人的规矩来,不然后果难料啊,“下去准备吧,莱特律师很快就会来谈判,让我们的律师团出马。”
果然,很快莱特律师就递了拜帖。
作为‘弱势’的一方,罗斯先生亲切友好的接待了他,其态度之和煦,仿若莱特是他亲近的子侄后辈一般。
已经见识过罗斯资本实力的莱特,不敢有任何轻视之心,把警惕心提到了满值。
可作为一个谈判经验丰富的律师,莱特还是崩住了,表现得非常轻松,没有让人看出来,他的手心都是汗。
寒暄过后,罗斯退场,把局面留给莱特律师和自己的律师团。
面对其他律师,莱特可就不紧张了,火力全开,把这些同行压得毫无反手之力。
他谈判没什么技巧,强硬,以势压人,虽然现在明显是罗斯谈判团的气势更足,但他掌握了必杀技。
因此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要求对方以六先令的价格,卖三百万股给史密斯先生!
这怎么可能,对方律师当即就绷不住了,觉得他在异想天开。
可他们还不能甩手走人,因为罗斯的要求,必须保证对方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这个数量必须在三十万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