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多亏了他第一名入学的好年纪,让他受到了学校各个团体的青睐,都有意邀请他加入。

菲茨威廉虽然没有答应,却和这些人保持了友好往来。

也是从他们嘴里,菲茨威廉才知道乔治搞出了大动作,在进入公学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

他直接弄出了一个波及全英国公学的联校比赛,还在学校成立了学生会,把威思顿公学水火不容的两方拉在自己身边,一起为这件事出力。

伊顿的学生们在说起乔治的时候,都是满满的好奇和赞赏。

按照他们的话说,是的,这位先生虽然出身不体面,但他的能力和头脑已经超过了一切。

这是一位值得结交的绅士,他们愿意和对方交好。

这是伊顿公学大部分人的想法,难以置信,却又那么理所当然。

乔治似乎有这个本事,天生让所有人喜欢,即便不喜欢,也很难产生恶感。

菲茨威廉还记得他以前挺反感乔治的,因为他总是捉弄自己,让他狼狈又下不来台。

可后来,因为维克汉姆先生的去世,他有了一些些变化,虽然还老爱看他笑话,但已经不让人讨厌了,甚至有时候,菲茨威廉看着哈哈大笑的乔治,内心深处也觉得愉悦。

就像这次,菲茨威廉好笑又惊叹于乔治的能力,同时也为他高兴,这至少说明,他在威思顿过的非常好,比自己还要好。

这就可以了。

菲茨威廉默默在心里为自己的兄弟高兴,可不等他完全高兴,宾利拿来的一份报纸,简直让他又羞又气。

乔治他,简直可恶!

写文就写文,为什么非要拿他和安娜的名字当主角,这也就是算了,他为什么会是一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