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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人們用放大鏡一個字、一個字解讀契約的時候,一個有趣的現象就發生瞭——

絕大部分民衆不懂所謂的‘審判邏輯’,更不明白什麼‘司法實踐’,但他們有常理之心、常理之情。

什麼叫做,‘司法實踐中,以形式上的合同約定優先’?

狗屁!合同一開始就不合理,被設瞭圈套、鉆瞭漏洞,他們憑什麼要遵守!

什麼叫做,‘從人的社會性和知識積累來看,和以往的知識技能進行完全切割是有悖常理的’?(1)

腦子壞掉瞭吧!

怎麼不幹脆說公司是學校,他們不僅要貸款上班,還要對剝削自己的資本傢感恩戴德?!

你看,有的時候,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當法律和道德相悖,和常識相悖,甚至是與人之常情相悖的時候——

當這些不合理,赤裸裸地發生在他們眼前的時候——

大衆是相信所謂的晦澀難懂,又違背常識的條例,還是相信他們的人之常情、人之常理?

“這場庭審開庭瞭,他們會輸,不開庭,他們同樣輸得一敗塗地。”

會議室內

京極柊吾死死地盯著霧島羽香,臉色難看,

“這樣的浪潮和輿論下,不想事態徹底失控,醜聞遍地,官方最好的辦法就隻剩下盡快庭審,得出符合民意的判決。”

“為瞭維護權威,遏制蔓延的‘流言’,再由東京最高法院出面,做出【正確】的解釋和審核。”

至於那些令人浮想聯翩、有礙權威的漏洞?

自然要以最快的速度,一個不落地全部填上。更不用說,這裡頭盡是明晃晃的支持率和好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