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在當時那個年代是沒有治愈的法子。而她也無法經歷追查加害者多年,從而同歸於盡的戲劇性場景。
不是說受到傷害,當場就報複回去的場面不好,這樣很好。隻是這樣她就不知道活著該幹什麼?
繼續生活下去的意志一下子就沒瞭。要勸慰自己就當狗咬一口,自己怒而把狗打死但得瞭狂犬病也沒什麼嗎?
可自己引以為傲的安全沒瞭,萬一再經歷到這種事該怎麼辦?運氣不會再那麼好瞭吧,能當場就反殺加害者什麼的。
她想起小學時欺負孤立自己的同學。
“找個沒人地方的去死吧,你這醜陋的動西!”她們不喜歡她,是所有人,那時候整個班級包括老師都不喜歡她。
沒有人喜歡山本虎中啊,她想起警察那掩蓋不住的討厭,四處打量帶著嫌惡的目光。乞討時遭受到的排斥,被老板訓斥摸魚的自己……
也沒有人需要她,媽爹也死瞭。好像,她已經沒有繼續活下去的必要?
要去死嗎?趁著身體還有力氣。
反正,得瞭艾滋的她也早就被死神判定瞭死期。
她回到自己的小出租屋,感嘆這個房間原來會讓人這麼壓抑嗎?
連十平方都沒有的空間,這樣也很正常。一眼可以望到頭的空間,擁擠得不像是人能生活的地方。正如同她的人生,已經不會有什麼未來,到頭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