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事情越来越严重,马丁开始有了偷窥的行为,从学校的女更衣室到邻居家的年轻女主人,直到最后在沖动之下试图强jian某个路过家门口的女学生。
那年他十七岁。
虽然没有成功,但他还是被女学生的家长控告,最后被当作成年人的案子审理最后进了局子。
他在监狱里度过了自己十八岁的生日,出来之后就被已经精疲力竭的父母扫地出门。
戈德温夫妇不明白为什麽费尽心血养大的孩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哪里做错了,为什麽好好的孩子会变成一个罪犯。
他们只是再也没办法承受了,把儿子赶出家门之后带着女儿连夜搬了家,断绝了联系。
马丁·戈德温有了更多的理由去恨自己的父母和妹妹,但他已经无处可去了。
自然而然地,他加入了帮派,为了获得立足之处,更是为了发洩自己无处释放的恶意。
但作为一个其实没什麽能力的家伙,马丁能加入的帮派自然也不是什麽厉害的存在,但反而是这种小帮派才更在意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
美国的帮派文化大概率可以说是源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牛仔”,所追求的就是英勇无畏、自由自在、忠于家族。
虽然真正的帮派和这些个美好词彙沾不上边,但行为準则勉强也能说差不多,不怕死、不在乎法律、对帮派忠诚。
马丁很快就成为异类,他并不忠于自己的帮派,只是为了发洩自己的恶,然后就被踹出了帮派,再次流落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