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为什麽追我啊!!”
树林里,爱丽丝被一头野猪穷追不舍,而吃瓜群衆的查尔斯和汉克淡定的在布置东西。他们本来是来这里野餐的,但一头野猪就这麽沖了过来,爱丽丝上前去协商……她是要怎麽跟一头野猪协商?
“你不跑它就不追了。”汉克喊道。
“它追我才跑的啊!”她也喊道。
追她的是纯正的野猪,黑色的鬓毛包裹着一身腱子肉,强大的爆发力不逊色于猎豹,三百公斤的体重令其可以轻松撞翻一辆小轿车,皮糙肉厚得一般猎枪的子弹都很难穿透,但没有人会担心她,如果一个擅于战斗的alpha级别变种人连一头野猪都对付不了那她还是退群吧,太丢人了。
汉克又道:“我们弄好了。别玩了,快把它弄走。”
“你看我像是在玩吗!”爱丽丝倒是脸不红气不喘,“我只是在想不会伤害到它的方法……有了!”她说剎车就剎车,脚步一停瞬间转身:“停!”
变为胶状的空气十分有效地阻碍了它的行动,迫使它停了下来,扭头看了另一个方向后就哼哼唧唧的跑走了。
“它为什麽只追我?”她终于可以坐下了,红白格子的野餐布中间堆满了披萨三明治水果和香槟,将采来的一束白色野花放进篮子时汉克指向刚才野猪跑走的方向:“刚刚有另一头野猪在那里,我想那应该是它的配偶,我们占据了它们交/配的地方。”
“就这麽把这个词说出来不会被和谐吗……这种事随便换个地方不行吗?”
“不,动物具有很强的领地性,它们在寻找到新的居住地之前是不会繁衍后代的,但与之相反的是,在人类的社会中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发现人们在长久居住的地方往往按部就班的生活,可一旦来到陌生的城市时欲望就会变得强烈而大胆,这也就是为什麽出差的人更容易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