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页

作为一个守法的……流浪汉,他哪里有过逃亡的经历,要不是爱丽丝的话他连办假/证都走投无路。

而爱丽丝还是背着那个黑色的背包,根本不打算解释里面都有什麽,不过除了发型没变以外,她将身上的衣服换成了白衬衫与牛仔裤,头顶还搭了副墨镜,看上去跟要去旅游一样。

“我改变主意了,走公路。”她说道。

“怎麽,你是在火车站看见自己的通缉令了吗?”

爱丽丝无视了他的吐槽,转身就走,“你愿意跟着便跟,路上随时可以离开。”

“我在想啊……就算你再怎麽酷也是一个小孩子,以后自己要怎麽生活啊……喂,别无视我啊!”

就这样,一段短暂而又漫长的公路旅行开始了,他们二人有时乘坐大巴、有时搭顺风车,晚上就睡最廉价的公路旅店,虽然流浪汉与小女孩的组合本身就很显眼又可疑,但路上的人也没有怀疑什麽,说到底还是因为这二人外貌纯良,看上去就不像是坏人。

关于这一点倒是个很有趣的现象,人们总会说好人坏人不会写在脸上,但又会下意识的对外貌出衆的人多一些好感、更容易相信他们,要不然各行各业里的骗子怎麽都是帅哥美女,人类注定是一种视觉动物。

当然,这也只是大部分情况,总有那麽一两个人奇葩脑回路清奇,审美感人,但又不能说人家哪里不对;又或者也有那麽一些人总将自己的理智压在本性之上,无论美与丑全都当没脸处理了……

黄昏时刻,一辆飞驰的货车上,爱丽丝坐在副驾驶上看着沿途快速闪过的风景,就算外面的风本身吹得微弱但在这样高速行驶中的车里也带起不小的风,风吹得她微微眯起了眼睛但也未能吹动她盘得一丝不茍的头发,说起来她弄了个这样的发型只是不想遮挡视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