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从腰间解下自己的酒葫芦,狠狠喝了一大口酒:“昔日年少,曾写‘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如今想来,实在该惭愧啊。”
年少时候结交一些三教九流之辈,散尽千金,便以为是英雄,杀几个拦路打劫的小贼,便觉得做了豪杰。
如今方知一言不合拔刀相向,非任侠,自恃武力而恃强凌弱,非任侠,结交少年千金散尽,亦非侠。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当朝揖高义,举世称英雄。”李白大笑一声,从记忆中扒出了自己年少时候做的诗,再读来只觉得可爱极了。
“那时候妄称剑客啊。”
年少不知侠为侠,不知“义”为何,做了许多荒唐事。
所幸如今还不晚。
李白把自己腰间这柄还染着逆贼鲜血的长剑抽出来端详片刻,高高扬起嘴角。
他终究还是做了一回剑侠。
“如今倒是可称一句‘当朝揖高义,举世称英雄’。”李白翻身下马,把白马身上的马具都解了下来,拍了拍马。
“我逃命去了,你也自行离去吧。”
白马打了个扑鼻,唾了李白半脸唾沫,李白也不恼,只是一抹脸大笑,“虽说白写‘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可白还有友人未会,还舍不得死,我入山逃命,实在不方便带着你。”
他有充沛的山林生存经验,扎进深山之中便是鱼入海鸟入林,田承嗣的手下想要报仇也抓不住他,这是李白决定刺杀田承嗣之前就想好的逃跑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