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碧云的目光望过去,李艮恍然道:“是他呀,这几天总在这里睡觉,大概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吧,长得也丑,怪不得家里人不要他。”
在李艮的审美观里,像自己这样的才叫好看。礁石上躺着的少年细皮嫩肉,没獠牙没触手没尾巴就算了,脸上连鳞片都不见有一点,毫无美感。
碧云则在想,相逢即是有缘,要不把这人顺手带回去炼了算了。
“不过他身上那条红绸子倒好看,还能随意变长变短任他驱使,有趣的很,我也想要。你有机会帮我弄条跟他一样的呗,我们海里没有这个。”
“红绸子?”
而且能随意变化长度听起来似乎不是凡物。据碧云所知,有一个人的法宝正好符合这种描述。
碧云曾去过一回乾元山,出于谨慎,她和彩云还披上人皮,乔装了一番。彼时她们拄着拐杖扮演登山客,正巧远远地目睹哪吒徒手戏野兽,一边把豹妖脑袋打得邦邦响,一边把野猪举过头顶用它的獠牙去顶马蜂窝,嘴里还在问它们服不服。
当时,一条红绸盘旋在哪吒周身,状若游龙,鲜艳似火,正是太乙真人传给爱徒的法宝,混天绫。
与之相配的还有乾坤圈,原都是金光洞的宝贝,碧云彩云两童子在石矶娘娘座下时就有所耳闻,没想到全到了哪吒手里。
目睹哪吒的残暴行径,彩云差点被吓得遁地跑路。也是从那以后,彩云才正视起自己与哪吒的实力差距,终于收敛了些许玩性,肯开始好好修炼。
碧云没指望师妹能学得多大的本事,只让她把修炼重心放在五行遁术上,打不过就跑准没错。
收回思绪,碧云若有所思地望着前方,歇了靠近礁石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