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乘坐的出租车只留给他一溜尾烟, 丹尼尔·哈里森维持着挥手的姿势站在那傻笑,看到戈登跑出来之后还露出了一副很惊讶的表情。

戈登气都没喘匀,问道:“他要去哪?你不和他一起?”

“哦,我们俩不熟。”丹尼尔说, “他是我们学校的名人, 要不是这次偶然间在哥谭碰见, 我和他都说不上话呢。”

戈登忍不住挑了下眉。

他离开校园很久了,一时想不起来自己上学的时候有没有遇见过像布莱恩这样的同学, 但他能看出来,丹尼尔是真的很崇拜对方, 就在他上前打听这一会功夫, 眼前的年轻人已经开始热情地向他科普起布莱恩·纽曼的光辉事迹了。

戈登本想耐心地将这段科普听完。

就当以防万一提前了解受害人。

结果丹尼尔滔滔不绝、如数家珍,八卦的内容从小道传言到亲眼所见、从朋友介绍到自己(像个变态似的)四处搜索来的信息应有尽有, 接连不断地讲了两三分钟了愣是没讲完!

戈登:“……”

他很礼貌、很委婉地问丹尼尔:“请问你是暗恋他吗?”

“不啊。”丹尼尔大大咧咧地说,“我有女朋友的。”

“虽然已经分了。”

好吧……这可能就是英国人之间的友谊吧……

戈登很想抽根烟冷静一下。他缓了缓,把脑子里没用的信息清除出去,恢复严肃的表情对丹尼尔说:“你有没有布莱恩·纽曼的联系方式?我担心他将劫匪送到警局的行为可能得罪了哥谭市的黑手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