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复还在有意添加细节:“是只灰色的野兔子,毛皮的颜色不鲜亮,这会儿也许看不清。但它额头上有一撮白毛,应该还是比较显眼的。”
萧峰听他说得细致,又仔细找了一圈,甚至连床底下都趴着看了,依然毫无白毛额头兔子的踪影。
他昨日果然也不在此!
慕容复再无怀疑,冷笑道:“你昨日去哪儿了?”
萧峰一怔:“什么?”
慕容复冷声道:“你若昨日一直都在,我随口瞎编的兔子怎么瞒得过你?”
萧峰正色道:“可是,我昨日真的抓了一直灰色野兔子啊,还拿给你玩了半日呢,怎么是随口瞎编呢!”
他说得郑重其事,慕容复一时也疑惑了。
萧峰拍去身上的灰,坐在床边,笑道:“好了,无需彼此试探了!我昨日去了一个叫大清的朝代,你呢?”
见他这般坦白,慕容复也不再假装,道:“我也是,不知为何附身在京城里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身上,你呢?”
萧峰叹道:“我倒是没有变年轻,依然三十多岁年纪,是一个书生。”
慕容复有些失望:“你也不会武功吗?”
“武功嘛,”萧峰摸着下巴,“好像有一点。”
慕容复躺回床上,毫不掩饰自己的不屑:“一点儿可不够,那个少年人有个很厉害的仇家,起码得是风四哥那级别才制得住。”
萧峰坐在他身边,笑道:“原来慕容公子如今虎落平阳,想找个帮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