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两炷香后,“众英雄”们喜气洋洋的把被捆成粽子的阿飞推搡进兴云庄大堂的时候,就瞧见堂中多了……很多陌生人。

十二个劲装疾服的黑衣剑手,左右两排,立在堂中,腰间别着黑皮剑鞘的长剑,神色冰冷,每个人的眼神,都锐利得仿佛雪亮的剑锋。

这种剑绝不是一般江湖客可以使得了的,这种人也绝不是一般的剑客。

但更令人胆寒的,还是傲然立于大堂正中的黑衣剑客。

紧身的黑衣,充满劲力的身躯,惨碧色的眸光如同夜行荒原的野狼。

他残酷地瞧着进来的众人,两条腿一动不动,好似这里不是兴云庄而是他家一样,他们几个才是不速之客。

而那端坐在正座右边的,不是李寻欢又是谁?

他披着貂裘,以拳掩口,咳嗽着,眼角的皱纹之中浸着深深的无奈与忧郁。

他身旁的桌子上,正放着一只名贵的琉璃酒杯,杯中装着琥珀色的酒液。

一只手捏住了这只酒杯,白生生的手指尖上有蔻丹闪过的艳光。

——昨日琵琶弦索上,分明满甲染猩红。2

这只手捏住酒杯,将杯中酒送入檀口中。

——衔杯微动樱桃颗,咳唾轻飘茉莉香。3

好一个活色生香,夺人心魄的大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