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金蝉脱壳一般儿地离开了自己的鞋子,他穿着袜子地走到了金伊瑞鞋子的面前,弯腰拿到了那双细高跟的鞋子。
那双鞋子确实是很好看,不是亮面的材质而是绒面的,摸在手里格外地有触感。
比触感更值得人注意的是鞋子那细的和筷子没有什么区别的高更鞋。
虽然一直就知道金伊瑞上大学之后一直就很喜欢这样的鞋子,可是这儿未免也有点儿太细太高了。
金伊瑞见人走过来之后,伸手就要拿鞋子,可是被曹承佑躲了过去。
她不解地问说:“你干嘛呀?穿了鞋我们感觉和素素一起走人,我可不想去吃什么‘庆功宴’,庆祝哪门子的功啊。”
这可是和之前的她不一样。
那个时候是风雨无阻地过来排练,但是现在这不一样了。
一看就是在极力地表达自己的不满,姑奶奶我看不起你的业务水准所以我不给你面子。
年轻人的狂气和桀骜很好地显现在她的身上。
曹承佑没有把高跟鞋拿给金伊瑞,而是把自己身上的包递给了她,在她一头雾水的视线里面弯腰半蹲下来,扭头和她说:“辛德瑞拉既然那么不喜欢的话,那么我就要满足你的愿望了,所以我的公主愿意一起逃跑吗?”
丢了水晶鞋的公主是辛德瑞拉,那么曹承佑这么叫金伊瑞也确实是没有错。
不仅仅是因为她丢了鞋子,更是因为她就是他的公主。
曹承佑的肩算不上什么宽厚,对比于很多运动的人来说即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