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两人简单洗漱,吃过早饭之后,顾娇就带着嬴政去了警局。
按照程序走完流程,嬴政出了拍照的办公室,没看见顾娇的人影。
刚好有一个男警察站在饮水机旁边喝水。
顾娇给嬴政科普过警察的概念。
嬴政思考片刻,走到男警察身边。
他问:“在此处杀人是否犯法,甚至要偿命?”
嬴政会有此一问,纯粹是多疑的性格作祟,顾娇单方面的话,无法让他完全相信。
只有问这些执法者,才能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嬴政是想问在这个国家杀人是不是要杀人偿命。
偏偏古代的说法和现代的说法不一致,男警察理解成了在警察局杀人算不算犯法。
男警察把两眼一瞪,严肃地说:“怎么,你还想在警察局杀人?”
嬴政见他误会了,又记着自己是微服出巡,所以没有动怒,只是摇了摇头。
男警察走到旁边的支架前,随手取了一小本刑法宣传物,翻开第二百三十二条,指给嬴政看。
“看清楚了么?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有,在哪里杀人都犯法,在警察局杀人也犯法,懂了?”
嬴政盯着他手里的小本本,说:“这个可以给我么?”
男警察说:“本来就是给你宣传用的,你拿走吧。”
嬴政把那个小本本拿过来,藏在裤子的袋子里。
刚刚把东西藏好,顾娇就上厕所回来了。
两人走出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