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一半,坐在他对面的利亚姆绑束头发的皮筋突然断裂,蓬松柔软的金发顺势滑落。
“散了。”
奥斯蒙德一愣,下意识伸出手摸上他的发尾,他很喜欢利亚姆留长的头发,有时候,他柔软卷曲的金发看起来就像是金毛犬不停摆动的尾巴。手感很好,软得像是顺滑的天鹅绒,进一步柔和了利亚姆的棱角。
利亚姆抓住他的手,脸上是无可奈何的包容笑意:“好了,既然它都散了,等会儿上车再摸个够。”
“你把我说的像14世纪贩卖少女头发给贵族的假发商。对头发有着诡异的迷恋。”
奥斯蒙德不满地撅起嘴,他收回手,叫来了侍者,从他们那里得到了两个发圈。
一只递给利亚姆,另一只极为自然地套到了自己的手腕上。
普通却挑不出错处的黑色发圈和昂贵的腕表紧挨着,显得尤其突兀。
利亚姆察觉到了他不经意的小动作,他的眸中闪过笑意,却没有出声挑明。
他不动声色地叫住了送完发圈准备离开的侍者,补上被奥斯蒙德忘记的吩咐:“麻烦再给我们一份手工冰激凌,覆盆子和香草混搭,搭配坚果碎和蔓越莓干。”
奥斯蒙德的口味很美式,尤其喜欢酸甜的口味,吃不得一点苦,就连饺子都要搭配番茄酱,唯一的例外只有美式涮锅水。
受药物的影响,利亚姆的记忆力其实算不上好,但是奥斯蒙德的喜好都非常简单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