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自己都是捏着鼻子吞了。想跟手下喽啰“雨露均沾”,人家早躲到八丈远外去。
早知道心肝能这么做,他过去几十年的苦白吃了。
燕顺将一碗胡椒猪杂汤干光,感觉神清气爽,恨不觉立刻添了二十年功力。舔掉嘴角的香菜,又动手盛了一碗。
阮晓露冷眼看着,心有点慌。
“大哥别吃太多了,”她积极劝谏,“真的不是太新鲜,又加多了盐,别吃坏了肚子。”
逮机会就强调一声,这样万一燕顺舌头灵敏,吃出这碗汤跟以往味道不同,但愿也会往“不新鲜”、“腌过”的方向去想。
燕顺压根没听见,稀里呼噜又干光一碗。
猪心猪肝是阮晓露专门到肉脯买的现杀猪,让师傅起了筋,洗干净,立刻拿到全城最好的酒楼,请个三十年老师傅掌勺,灼得刚好,没有腥臊,再浸入筒骨、老鸡、白胡椒的高汤,封在坛子里带回来,细细的炖了一路,非 常入味。
这时代上等人吃羊肉。猪肉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吃食,猪杂更是下层人专用,只为填肚子,没人研究到底怎么才好吃。就这碗简简单单猪杂汤,还是她用三倍的工钱,才请动酒楼大师傅,伸出他那高贵的手,碰了这包万众唾弃的下水,又动用了贵重的胡椒,门不当户不对地洒进这碗杂碎汤
折腾一番,足花了她三贯钱。
便宜他了。阮晓露一颗心放下肚,盘算着什么时候给自己也搞一碗。
燕顺一个草头山大王,哪吃过如此高端的定制料理,舌头都快飞走了,哪有工夫怀疑这碗肉到底属于什么物种。
“姑娘,”燕顺含含糊糊地说,“下个月,还要这么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