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这是原因之一。第二个原因是——

庄司伦世打从心底地这样认为,这样写更好。

想要写出自己想要写出来的故事、还是说要写出更加符合这个故事的结局和走向。

这两个选择放置在了庄司伦世的面前。

短篇故事和长篇故事两者之间的差异在创造故事的过程中更加明显了,短篇故事也许还有可能在无法写下自己想要的故事时及时回头进行修改。没有任何的创造能够从始到终都保持如一,最开始只是出于了某个灵感,最后将所有的灵感以及设计做出了整合。

真正开始创造的过程中,思想产生各种各样细微的变化都会使未来、结局发生些许细微的变化,也许是更好、也是是更坏。但这个过程往往会使得故事的逻辑性如同锁链一样环环相扣,这一点是绝对不会变的,整个故事也会逐渐形成一个圆形,使得所有的环节向后呼应起来。

抛弃故事之中本应拥有的衔接性,走向了原定的生硬结局。

还是打从心底跟随自己的本心,稍加修改。

在创造的过程中,这样的疑问常常摆在了自己的面前。不管多少次,做出这样的选择都是难以抉择的。

庄司伦世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将中卷写完,并且在此之上修改了三次,将所有的稿件整理完毕以后他交给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