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发涩不便书写,帐中桌几又小巧,林平之写得几字半句,便使袖口擦净字迹再写,神态一时颇有几分专注。他因突逢大变清减许多,连带骨骼也愈发分明,手指瞧起来修长秀美,白净如玉,很是好看。
曾九瞧了两眼字迹,便转移兴味去瞧他写字的模样。林平之察觉她目光,浑身不论哪处都极不自在起来,待写完最后一字,忙使袖子胡乱抹掉桌上愈发潦草散乱的字迹,拿眼神询问她是否清楚了。
曾九眨了眨眼,也蘸点儿茶水,一笔一划写道:“我不识字。”
林平之先皱了下眉头,旋即耳颊渐红,像是恼了却又不是,憋了半晌方轻轻道:“你……你不要消遣我了。总之事便如此,不论何时你若愿意来福州游玩,林家上下俱都恭候大驾。”
曾九“哦”了一声,仍嫣然盯着他看。
林平之给她看得心里怦怦直跳,却又暗自懊恼:“你怎么如此进退失据?一个大男人,还怕人看吗?”便张口道,“我先出去了。”
曾九软洋洋道:“你干嘛去?同我一起不好么?”
林平之被她一句话生生止住脚步,只好说:“我在这傻愣愣站着干甚么?你若有话吩咐,那我自当遵命。”
曾九便又瞧着他,轻轻吩咐道:“那么我就要你在这傻愣愣站着。”
林平之不知如何作答,硬生生又站了片刻,只觉帐中闷热难熬,终于忍不住问:“你……你一直看我做甚么?”
曾九道:“我看着你,你不喜欢么?”
林平之与她对视,照见她两眸似水,忽感狼狈莫名,不由又别开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