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谦离开豫州的几年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他旁敲侧击了几次,每每提到之前的事情姜谦脸色总是会变的很复杂,庄先生觉得他有事隐瞒,很可能和这位兄弟有关系。
“是。”
随从离开后,伺候庄先生多年的仆人庄伯端着茶水上来,“老爷,这是村里人送来的野茶,我尝过味道还不错,想来先生应该会喜欢。”
庄先生尝了一口,味道甘甜,的确是好茶,“送来多少?”
“有不少,老爷是打算送人吗?”
“回头取两罐,派人送去给恒哥儿。”
庄伯为难起来,“老爷,少爷应该不会要的,您有何苦?”
庄先生面上一伤,“罢了罢了,不送就不送。”
天黑后,姜苗恋恋不舍的回去了,临走之前带走了一只野兔子
李丰年尝过鹿肉的味道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即便他是身家过亿的富豪,想要吃一口鹿肉也是十分困难的。
可惜山里的鹿十分的狡猾,打过几次后就不怎么下山了,之前胡猎户倒是发现了几只,可惜没打到,天色晚了一时半会也找不到野鹿,洛廷烨干脆让姜苗用兔子充数。
“这不好吧,李大哥要的是鹿肉,你给他兔子肉,他会不会不高兴?”
洛廷烨和李丰年一直都有写信,他想吃鹿肉完全是为了一己私欲,若是让他得逞了最后吃苦的还不是他妹妹。